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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编办出台《湖北省机构编制管理大数据平台管理办法(试行)》
时间:2022-08-26       

近日,省委编办出台《湖北省机构编制管理大数据平台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从制度层面进一步完善大数据平台建设、运用、维护和管理,助推机构编制管理信息化建设提档升级,进一步激发数字信息技术在机构编制工作中的创新活力和要素潜能,为机构编制工作高质量发展增添新动能。

湖北省机构编制管理大数据平台是全省机构编制部门的核心业务系统,管理着全省各类机关、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及实有人员。自2021年10月份以来,全省各级机构编制部门日常的上下编、用编核准、实名制管理、机构管理等业务均已通过大数据平台实现。《办法》的出台,为规范大数据平台功能开发、平台使用、运行维护、安全策略等提供基本遵循。

《办法》突出大数据平台全生命周期管理。内容涵盖大数据平台的设计开发、运维保障、业务应用、信息安全、监督管理等。平台建设方面,重点对大数据平台系统设计、功能研发、测试检测、验收运行等的方法、步骤作出规范,凸显大数据平台建设自主可控、厉行节约等特点;业务应用方面,主要对总量管理、机构管理、人员管理、业务网上办等方面进行规范,体现大数据平台在全省机构编制管理的基础性、工具性作用;运行保障上,重点对运维机制、内容、方式和应急进行明确,保障大数据平台平稳有序运行;在信息安全方面,主要对安全策略、用户分类和管理作出安排,确保安全底线。

《办法》注重夯实数据基础,强化数据应用,着力实现机构编制数据“五性”(机构编制数据的统一性、准确性、及时性、完整性、权威性)“五清”(机构清、职能清、编制清、职数清、人员清)目标。着眼拓展协同,达到相关部门单位功能“五通”(办内通、系统通、组织通、人社通、财政通),持之以恒、久久为功推动机构编制工作数据集成统一、信息精准可靠、辅助决策便捷高效,以数字技术赋能机构编制工作。

《办法》确定信息安全底线。根据大数据平台面临的安全风险现状,明确大数据平台建设、配套软硬件设备选型要安全可靠,并符合网络安全等级保护三级、信息系统密码应用三级相关技术规范。提出平台建设、运行环境、系统运维、数据管理、账号管理应执行的安全策略。

为进一步增强平台功能和适用性,电子政务中心正在积极推动大数据平台更新迭代,目前已完成迭代的需求文档研究、招投标等工作,平台研发工作有序推进,预计年内将实现新的版本上线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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