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夷陵区“三二一”推进全领域综合行政执法
时间:2019-08-14       

今年以来,该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深化党政机构改革的决策部署,把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作为改革的“自选动作”和年度“头号任务”,全面整合行政执法职能,统筹执法资源和执法力量,在全省率先探索实施了“全领域、全区域”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着力破解执法部门互相推诿之难、执法乏力之难、势单力弱之难、多头执法之难,形成了职责明确、权责统一、边界清晰、行为规范、运转高效、充满活力的综合行政执法体系。

一、三步并作一步走。按照减少层级、整合队伍、提高效率的原则,在全面学习上级文件精神,梳理摸清全区执法机构设置现状、执法人员编制底数、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事项,考察外地成熟经验和征集各界意见的基础上,采取一步到位,直接跨越机构改革时涉改部门系统内执法职责整合,比如市场监管局要整合原工商、食药、质监三部门的执法职能,以及上级部署的五大领域执法职能整合两个步骤,同步开展民生等领域执法职能整合,实施全领域、大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二、区乡两级同步推。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与乡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经济发达镇改革等统筹谋划,联动推进。按领域设置城市管理和交通运输、市场监管和文化旅游、自然资源和生态保护、安全生产和民生保障4个执法大队,按乡镇(街道、试验区)设置分局,均隶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管理。乡镇(街道、试验区)执法分局实行条块结合的双重管理体制,人事、财务管理由区综合执法局负责,考核以各乡镇(街道、试验区)为主。

三、一支队伍管执法。作为省政府批复的全省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试点地区,区委把改革作为破解“九龙治水”的重要举措和建设法治夷陵的重要契机,设置了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为区政府工作部门,划转20个区直部门的执法职能及相关执法人员,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统一行使执法职能,实现了一支队伍管执法。(宜昌市夷陵区委编办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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