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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市以“四个坚持”下好机构改革一盘棋
时间:2019-11-06       

机构改革工作的政治性和政策性都很强,必须上下联动、左右协同。荆州市坚持省市互动、坚持市县联动、坚持部门协作、坚持改革发展,统筹推进机构改革各方面工作,高质量完成机构改革任务。

一是坚持省市互动。积极参加座谈。荆州市委编办主要负责人2次参与省委编办召开的市县机构改革座谈会,结合荆州实际对市县机构改革总体意见、市县机构改革具体问题的政策口径、市县机构设置模拟等提出相关建议。注重业务培训。先后安排专班人员参加了中央编办在成都和省委编办在武汉举办的机构改革业务培训会,学习掌握地方机构改革政策精神及方案的拟订报批等工作要求。争取上级支持。结合荆州实际,就组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地方金融工作局,将洪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明确为政府派出机构等事项向省委编办汇报,得到省里支持。

二是坚持市县联动。加强对县(市、区)机构改革业务指导。荆州市委编办就机构改革有关工作对县级编办进行前期动员和专项培训,解读中省机构改革的文件政策,解答各县(市、区)关注的改革热点难题,切实做到了统一认识、统一行动。201810月底,各县(市、区)着手拟定县(市、区)机构改革方案,多次到市里进行沟通交流,明确机构设置、梳理挂牌机构、规范改革方案。注重对县(市、区)机构改革的检查督办。通过多种方式了解县市区改革方案、班子配备、部门挂牌、三定规定等的完成情况,对进展慢的地方通过约谈、通报等方式进行督促。

三是坚持部门协作。在机构改革过程中,人员转隶是难点,“三定”规定是关键。组织部门和机构编制部门通力合作,协同推进。组织部牵头完成人员转隶,编办负责抓好“三定”规定制定。制定“三定”规定时,着力做好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反馈,切实做到职能职责明晰、内设机构合理、编制职数不突破框架。同时,市机构改革办编印了《荆州市市级机构改革组织实施工作指南》,明确了财政、机关事务、档案等有关职能部门就规范推进资产处置、办公场所、档案交接、老干部等有关专项工作的具体操作程序。相关部门不讲条件、密切配合,按照已明确的职责分工扎实推进,确保了机构改革任务顺利完成。

四是坚持改革发展。当前,湖北省委、省政府实施“一芯驱动、两带支撑、三区协同”的高质量区域发展和产业战略布局,为荆州奋力打造“万里长江、美在荆江”新画卷提供了难得机遇。荆州市在推进机构改革过程中,正确处理机构改革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注重保持各项工作的连续性、稳定性,特别是三大攻坚战、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维护社会稳定、保障民生等工作,绝不因机构改革而造成思想波动、工作断档;注重发挥机构改革在为发展提供体制机制保障上的重要作用。职能配置方面,强调厘清部门之间以及政府与市场、社会的职责边界;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面,以与职能职责相匹配为基础,结合各方面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切实用改革的良好成效推动荆州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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