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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编办会同省直相关部门稳步推进省属高校机构编制及人员总量管理改革试点工作
时间:2022-07-19       

为适应高等教育发展需要,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改革,省委编办会同省委组织部、省委教育工委、省人社厅积极做好省属高校机构编制及人员总量管理改革试点工作。

一是制定出台政策文件。今年1月,省委编办会同省委组织部、省委教育工委、省人社厅联合印发《省属高校机构编制及人员总量管理改革试点方案》(鄂编办发〔2022〕3号),选择湖北大学等10所高校开展改革试点。以深化编制管理改革、推行人员总量管理为重点,以部门协同、改革配套为支撑,完善高校机构编制管理方式,统筹规范内设机构和领导职数,协同推进人事制度等相关配套改革,逐步实现总量控制、自主用人、备案管理、统一机制、并轨运行,进一步落实和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为促进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加快构建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的现代化高水平大学治理体系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二是着力破解试点工作难题。为扎实推进试点工作,省委编办主任、省委组织部副部长邱丽新同志4月13日带队到湖北大学、武汉音乐学院开展专题调研,深入到教学系部、科研平台听取一线教职工的意见建议。此后,省委编办事业处会同省委组织部、省委教育工委、省人社厅相关处室,先后于4月27日、5月31日两次召开试点高校座谈会,重点就调研中高校反映的首次核定未来三年人员总量等共性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在充分吸收试点高校、人社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专业人士意见的基础上,研究提出未来三年人员总量的测算公式及18个指标参数,作为指导试点高校操作的具体依据。今年5月至6月,指导10所试点高校按照鄂编办发〔2022〕3号文件等要求,在充分酝酿、上下沟通、科学测算的基础上,制定了改革实施方案。

三是坚持部门联审严格把关。目前,在对10所高校改革试点方案初审的基础上,就方案涉及的人员总量、内设党政管理机构及领导职数等主要问题及相关情况进行综合,形成《关于省属高校机构编制及人员总量管理改革试点有关问题的请示》及分类分项测算表,正在发函征求省委组织部、省委教育工委、省人社厅意见,会同省直相关部门对改革试点主要内容及指标参数进行联合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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