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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湖北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延长2019年度事业单位改革研究课题申报时限的公告
时间:2019-05-14       

为进一步提高课题申报质量,决定延长符合湖北实际的公益类事业单位改革政策研究”课题的申报时限,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研究题目

符合湖北实际的公益类事业单位改革政策研究。

二、申报对象

课题面向在鄂高等学校。申报单位在相关领域应具有较雄厚的学术资源和研究实力,设有科研管理职能部门,能够提供开展研究的必要条件并承诺信誉保证。

课题负责人应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学术造诣和研究能力,课题负责人应具有副高级(或相当于副高级)以上职称,应具有较丰富的、与申报课题相关的前期研究成果,没有学术不端记录。课题负责人必须是课题研究的实际主持者,能切实承担从课题设计、实施到成果形成的实质性研究工作。

课题组成员要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一定的学术造诣、相应的实践经验。

三、研究经费

课题资助额度为7万元,资助经费在结题后一次拨付到位。如经费超支不予追加。

四、完成时限

课题组于2019年10月底前完成课题研究各项任务。

五、申报要求

(一)受理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开始,到2019年5月27日截止。

(二)申报方法

湖北机构编制网、湖北高校思政网下载《中共湖北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研究课题申请书》(电子版),并按要求认真填报相关内容。

申报单位应对课题组负责人资格及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按规定签署审核意见,并盖公章。

申报材料统一使用A4纸打印,一式6份(其中1份原件,5份复印件),所有申报材料不予退还,请自留备份。

(三)注意事项

1. 申报应以单位名义进行。

2. 申报单位及课题组负责人应自觉遵守国家知识产权有关法律法规。凡弄虚作假、抄袭剽窃或者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一经查实,即取消申报资格,并通报相关部门。

3. 所有课题以课题组形式申报,实行课题组负责人制。

4. 课题研究经费预算由课题组负责人参照课题的经费资助额度,结合实际需要,实事求是制订详细的预算方案。

省委编办收到各高校的课题申请书后,按照《省委编办2019年度事业单位改革研究课题实施方案》规定的程序,组织专家进行立项评审,在此基础上,确定课题承担人,发布立项通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兴 电话 027-87236053

邮寄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洪山路4号省事业单位登记局201室(430071)

附件:课题研究申请书.doc 

                          中共湖北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5月14

 

联系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洪山路省政府大楼  电话:027-872354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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