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秭归县委编办推动派驻人员“一沉到底”基层治理凝聚合力

2025-09-23 来源:阅读: 字体:默认超大

为构建简约高效基层管理体制,切实增强乡镇对派驻机构和下沉人员的管理,秭归县积极推动派驻人员“一沉到底”,凝聚基层治理的强大合力。

保障派驻机构高效服务,确保乡镇“有人用”。本次机构改革,将人社中心、林业站、水利湖泊站等机构和农村经管、宅基地管理服务等相关职能下放至乡镇,实行属地管理。一是保障编制资源到位。2024年先后两次从县级调剂事业编制充实乡镇,乡镇事业编制数增幅112%。根据乡镇间工作任务大小,重新调整乡镇派驻机构编制分配,保障派驻机构工作有效运行。二是人员力量保障到位。从县级向乡镇划转,乡镇增幅20%,同时自然资源和规划、市场监管、财政等部门根据人员类别、专业特长、派驻乡镇实际情况等确定113人在规定时间下沉到乡镇,确保人员工作岗位、工作职责不变。2025年下达乡镇招录公务员、招聘事业单位人员用编计划占全县总招录计划的62%,持续加强乡镇人员力量。三是保障人员待遇到位。县财政局、县人社局等部门出台派驻下沉人员工资福利、人员经费等管理办法,落实年休假、加班补休、健康体检等制度,确保派驻和下沉人员待遇不降、保障到位。

促进派驻人员有机融入,确保乡镇“管得住”。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人社局联合出台了《县直部门派驻乡镇机构(下沉人员)属地管理实施办法》,严格管理派驻及下沉人员,强化了乡镇党委的话语权和下沉派驻人员的归属感。一是完善管理机制。赋予乡镇行使对派驻机构人员和下沉人员的指挥调度、日常管理、考核督办等综合管理权限,派驻机构人员和下沉人员除编制、人事、工资关系等保留在派出部门外,党(团)组织关系转入所在乡镇,接受乡镇党委领导。乡镇“六办(五办)三中心”人员调出及县直部门派驻乡镇站所人员调整,需沟通征得乡镇党委同意后,再行启动调整程序,县直部门未经乡镇党委同意,不得随意调整派驻乡镇工作人员。统筹使用办公场所,司法所、财政所、市场监管所、自然资源和规划所分别与乡镇平安建设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执法中心、城乡建设办公室集中统一办公。二是树牢选任导向。对派驻机构负责人的任免,按干部管理权限作出决定前,派出部门党委(党组)应书面征求乡镇党委意见,考察时应当听取乡镇党委意见。今年3月份乡镇派出所领导班子面临调整,县公安局党委书面征得乡镇党委同意后,组织部门才启动考察工作。三是做实日常管理。派驻机构人员和下沉人员原则上在同一乡镇工作时间不少于1年,派驻(下沉)期内原则上不得调整、抽调或借调。因系统内人员调整导致人员空缺的,主管部门应当按照“缺一补一”的原则补员到位。

激发派驻人员有效履职,确保乡镇“用得好”。用好考核和激励两个“指挥棒”,推动派驻和下沉人员高效履职。一是明确考核办法。派驻及下沉人员实行“县属乡用共管制度”,建立乡镇和主管部门双向考核评议机制,年底分别向乡镇进行会议述职,向派驻部门实行书面述职,乡镇考核权重占60%,派驻部门考核权重占40%。派驻部门考核得分书面函告乡镇。乡镇党委分别按照公务员、事业人员每类参加该乡镇的考评人数和比例名额,集体研究确定派驻(下沉)人员的考评结果。二是用足激励政策。乡镇对派驻机构考评结果以书面形式反馈派出部门,并按干部管理权限分别上报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审批个人年度考核结果,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职级晋升、评先评奖、追责问责的重要依据。三是注重全面培养。结合编制乡镇履职清单推行人员岗位管理,强化“AB”岗相互补位,促进乡镇干部能力素质多途径提升,打造乡镇“多面手”复合型人才。优质教育培训资源向派驻干部倾斜,重点加强党建引领、政策法规、群众工作等方面的系统培训,引导派驻干部全面发展、高效履职。按照“多面培养、多岗锻炼”的原则,加大派驻机构干部交流力度,激发干事创业热情。(秭归县委编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