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山县委编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决策部署,整合优化应急管理系统执法职能,统筹执法资源,强化执法力量,规范执法行为,创新监管方式,提升执法能力,推动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落地见效。
整合监管执法职责,配强执法力量。在县安全生产执法大队基础上整合地质灾害、水旱灾害、森林火灾等有关应急抢险、灾害救助、防震减灾方面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职能,组建县应急管理综合执法大队,以县应急管理局名义统一执法,规格为副科级。原有的县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大队编制、人员、职能整建制划转至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编制和人员不足部分从原承担地质灾害、水旱灾害、森林草原火灾等有关应急抢险和灾害救助、防震减灾行政执法职能的部门及其相关单位择优补充。县应急管理局内设机构和县应急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建立协调联动机制,联合开展行政执法检查,切实提高监管执法效能。
厘清执法管辖权限,规范执法行为。制定出台《关于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方案》《关于加强乡镇应急管理系统建设实施方案》等,健全县乡两级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体系,明确县乡两级执法管辖权限,实施分类分级执法。依法赋予乡镇必要的应急管理行政执法权限,将基层管理迫切需要且能有效承接的简易执法事项,依法委托乡镇执法。强化乡镇应急体系建设,17个乡镇(街道)已全部设立应急办,人员足额配备到位。全面梳理、规范全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事项,分层分级编制执法事项目录,向社会主动公开执法主体、执法人员、执法权责、执法依据、执法标准、执法程序、执法结果、监督方式、救济途径,推进阳光执法。推广使用智能移动执法系统,全面配备使用执法记录仪,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严格执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确保执法处罚公平、公正、准确、合法。建立执法人员交流培养、考核奖惩制度和执法容错纠错机制,不断提升执法水平。
创新执法监管方式,提升执法效能。科学设置安全生产执法计划比重,提升安全生产执法质量和效果。对重点企业实施“全覆盖”执法检查,对其他企业实施“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抽查。坚持教育先行,将服务寓于执法之中,做到执法与普法相结合,推行“说理式”执法,开展“执法+专家”式执法。实行“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岗位操作员工全过程在场”执法模式。综合运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积极探索移动执法、远程执法,着力提升监管执法数字化、智慧化水平。加强跨部门联合协同执法,实施信用联合惩戒,增强执法合力,提高执法水平和执法效能。(竹山县委编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