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十堰市委编办认真贯彻有关规定,以实现机构编制数据“五性”“五清”为目标,扎实推进机构编制KPI(关键绩效指标)评估试点工作,探索将事前动议、事中审核、事后问效体系化贯通、一体化评估,打造机构编制全程评估模式。
高站位谋划部署,评估工作推进有序。一是强化组织领导。主动对标上级部署要求,把评估试点工作列入年度重点调研课题,精心谋划、扎实推进。办领导亲自挂帅、靠前指挥,定期研究决定评估工作,协调解决评估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二是精心部署推进。市县两级选取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等领域11个部门作为评估对象,精心制定实施方案和计划表,确定项目“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建立“周报告月研究”制度,加强工作调度和任务跟进。三是认真组织实施。建立“筹备谋划—组织实施—结果运用”链条管理机制,按照市级抓总,试点县区分头落实、协调推进的工作机制,形成上下贯通、左右协同、执行有力的评估工作推进模式,推动市县两级同频共振、一体推进。
高标准搭建模型,指标体系系统完备。市委编办坚持共性与个性指标相结合、通用性与针对性相结合,搭建框架清晰、可测可评、运行有效的KPI评估模型,着力提升评估客观度、准确度。一是突出政治引领。坚持把加强党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贯穿到评估工作各环节、全过程,将学习贯彻法规制度作为重要评估内容和指标,切实通过评估加强各级党组织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二是突出分类重点。根据部门承担的职责,将评估对象细分为管理型、服务型、发展型三大类,坚持“客观全面、简单易行”原则,分类制定KPI核心关键指标,用尽量少的、有代表性的核心关键指标,尽可能为被评估单位全面画像。三是突出客观评价。将巡视巡察、绩效考核、监督检查、执纪问责、审计审查、机构编制年度报告、信访投诉、12345热线等现有客观数据,作为评估工作的重要参考,加大从相关部门间、关联人员中获取信息的力度,在为被评估单位减负的同时,进一步增强评估的全面性、真实性和权威性。四是突出灵活指标。对标对表中央编办评估指标框架,结合工作实际,借鉴“KPI考核”模式,从履职尽责情况和相关效益、机构编制实际配备、机构配置效益、编制和领导职数使用效益、机构编制管理规范、对比参照指标六个维度,研究制定“6+20+29”评估指标体系,鼓励试点县(区)在市级评估指标体系模版的基础上结合实际设置差异化指标体系。
高效率多维评估,评估流程严格规范。打破单一评估形式,采取评估对象自评、开展外部调查、组织实地评估、反馈评估结果和总结评估试点情况等方式,实现评估多元化、多层次、多维度。一是压实自评责任。开展评估调研培训,加强宣传报道,不断提升评估工作影响力、部门认可度。指导评估对象充分发挥党组织研究决策能力,认真梳理分析职责履行等情况,形成高标准自评报告。二是引入三方评估。与华中科技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蔡长昆团队签订项目咨询服务协议,对评价指标设计、关键指标评分等环节给予专业支持,“借智引智”做好评估试点工作,强化评估力量,加强评估结果的公正性和全面性。三是坚持系统全面。坚持把评估论证工作贯穿于机构编制工作的全过程,采取听取情况介绍、座谈交流、现场观摩、资料查阅、调查问卷、个别访谈、数据分析等方式,市县两级共发放调查问卷340余份,个别谈话60余人,着力做到“谈深谈透、问广问细”,深入全面掌握评估对象情况。四是“数字赋能”提效。充分使用机构编制大数据平台数据校验、监测预警、数据比对等功能,采取“定性+定量、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方法,创新构建机构编制评估指标“云上体系”。常态开展机构编制数据考评工作,推动数据实现“五清”“五性”。
高质量推动落实,用好用活评估结果。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和目标导向,着力在谋深化、促融合、抓提升上下功夫,确保评估结果转化运用,着力打通评估工作“最后一公里”。一是将评估与问题整改相结合。按照“立行立改与建章立制”相结合的思路,对评估中发现的涉及机构编制管理不规范、使用效益不高、内部机制运行不畅等问题,及时反馈问题清单及整改建议,并实行挂号督办、限期整改;涉及职能职责不清、人员编制不足、机构设置不合理等问题的,由编办反复论证,提出意见建议。二是将评估与统筹配置相结合。将评估结果作为优化机构编制资源配置的重要参考,依据任务、职能等变化情况,因地制宜调整优化机构编制配置。如根据市发改委评估结果,整合其所属事业单位,核减事业编制,科学合理设置机构、确定职能职责,推动市发改委编制资源配置更优化、运行保障更加高效,更好适应发展改革事业需要。三是将评估与日常监管相结合。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政策性安置等用编计划审批工作中,充分运用评估结果,统筹考虑、科学设置部门用编计划,优化干部队伍整体结构。健全整改日常监督机制,建立健全整改监督台账,督导逐项销号整改落实。四是将评估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按照规范高效的原则,结合单位具体工作,建立完善相关制度,落实工作责任,强化机构编制的刚性约束。探索建立《十堰市机构编制KPI评估实施细则(试行)》《十堰市机构编制数据考评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十堰市机构编制事项跟踪问效实施办法(试行)》《十堰市机构编制 KPI 绩效评估问题整改联动协作机制(试行)》等4个长效机制,持续推进全市机构编制规范化管理。(十堰市委编办万柳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