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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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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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动物卫生监督所(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畜牧兽医综合执法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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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旨和
业务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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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实施动物防疫、动物和动物产品检疫、动物产品安全和兽药及饲料行业的监管等行政执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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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 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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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市施州大道15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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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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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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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办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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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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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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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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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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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州畜牧兽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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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
损益
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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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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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初数(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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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末数(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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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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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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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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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动物卫生监督所(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畜牧兽医综合执法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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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业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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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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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情 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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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单位在2014年度严格按照《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要求,实施了法定代表人和住所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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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
展
业
务
活
动
情
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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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恩施州动物卫生监督所在省动物卫生监督所的科学指导下,在州畜牧兽医局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以农业部、省、州行业管理相关文件精神为指南,以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行风规范行动为契机,全面加强动物卫生监督机构队伍建设;以全面加强动物检疫工作为基础,进一步强化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努力提升我州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确保全州不发生重大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一、进一步加强动物卫生监督机构队伍建设。 二、进一步强化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第一,强化检疫工作。今年,我州已建成动物检疫申报点589家,受理检疫次数191772次,产地检疫生猪397.41万头,牛12.52万头,羊40.97万头,禽924.873万羽,申报产地检疫受理率达到了100%。全州屠宰检疫生猪118.44万头、牛羊12.42万头、禽232.06万羽,检出病害畜禽2692头(羽),屠宰检疫监管次数2213次。三是加强跨省调运活畜禽监督检疫。今年,全州调进非乳用种用动物情况为:猪:59710头,牛4880头,羊4260头、禽290000羽,调出非乳用种用动物:猪557680头,牛21747头,羊22809头、禽2187750羽。四是加强动物检疫票证管理,实行可追溯管理制度。五是按时完成农业部、湖北省动物检疫报表、信息统计上报工作。 第二、强化源头管理。一是加强养殖环节的监管。二是对兽药、饲料等投入品市场实行“入市登记备案”制度和“产品销售可追溯”制度。三是开展专项整治和质量抽检。四是推行标准化生产,实行市场准入制度。 三、无害化处理工作强力推进。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猪规模化养殖场无害化处理补助相关工作的通知》(农办财〔2011〕163号)和《湖北省省农业厅、省财政厅关于做好生猪规模化养殖场无害化处理补助相关工作的通知》(鄂农函〔2012〕16号)文件精神,州动物卫生监督所认真组织实施,严格审核县市数据,会同州财政局及时向省所上报了全州生猪规模养殖场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统计情况。2013年11月至2014年10月,已统计无害化处理病死猪45735头,对全州4783家50头以上生猪规模养殖场无害化处理监管次数达21216次,确保规模养殖场的病死猪均进行无害化处理。 四、加强畜牧兽医综合执法工作。 州及八县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在切实加强全州动物卫生监督和动物检疫工作的同时,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对违法案件进行严格查处。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落实好动物卫生监督工作责任制,巩固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行风规范行动成果;加大动物防疫检疫监督、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畜牧兽医综合执法力度,提高全州动物卫生监督工作水平,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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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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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有效期至2015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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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 效 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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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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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 情 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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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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