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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报告常见问题

2025-04-07 来源:阅读: 字体:默认超大

         一、办理依据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七条及《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办法(试行)》相关规定。

  二、受理机构

  湖北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三、办理时限及结果送达

  年度报告材料成功上传至系统即完成年度报告报送。每年3月31日后,事业单位报送的《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内容自动在网上公示。

  四、收费依据及标准

  无收费。

  五、办理结果

  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的事业单位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监管和社会监督,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的事业单位,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依法予以处罚。

  六、服务监督

  信函:湖北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洪山路10号洪山大厦A座2028室 

  邮政编码:430071

  七、咨询查询

       1.业务咨询,请首先查阅办理指南(www.hbsbb.gov.cn/fmw),或致电(027)87236052/87235383。

      2.系统技术咨询,请致电(010)69001555。

      3.年度报告结果查询,每年年度报告工作结束后,可在本网站(www.hbsbb.gov.cn/fmw)上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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