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土地储备中心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所属事业单位,为副县级,公益一类。
市土地储备中心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和我市有关土地储备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根据我市城市建设发展和土地市场调控的需要,结合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土地储备三年滚动计划及年度土地储备计划、组织做好土地储备资金筹措(专项债券申请)、使用和管理。承担或委托市级国有平台公司承担黄石港区、西塞山区、下陆区及开发区·铁山区的大冶湖核心区土地收购、储备工作。
(二)组织、指导、监督市辖城区(开发区)、市级国有平台公司做好土地储备相关工作。
(三)负责储备土地或组织开展储备土地的前期开发整理、管护利用、申请不动产登记等工作。
(四)负责储备土地拟作为商住用地招拍挂出让相关工作。
(五)负责土地储备情况统计以及土地储备监测监管系统数据更新和利用工作。
(六)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