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按照省编办统一部署,我市大冶市、阳新县对照省批复我市试点镇工作方案中各地下放的权力事项,分别完成对各自试点镇的实际下放权力事项的清理核实工作,确保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稳步推进。
在清理核实过程中,发现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权力下放事项未完全到位。各地因强调政策、法规等因素,导致部分权限应放未放。二是权力下放避实就虚。放权单位在权力下放过程中,下放初审权、受理权较多,办结权、执法权下放较少,权力下放不够彻底,授权不充分。三是承接保障能力不足。改革后,试点镇相关部门的事权和职责增加,但必要的技术、人才保障不到位,导致运行不畅。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市将督促大冶市、阳新县严格按照试点镇批复方案的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建立“销号”制度,逐一落实方案列举的应下放仍为下放权力事项,同时强化工作举措,完善试点镇承接保障工作,确保权力下放事项到位、交接保障有序、权力运行平稳。(王胜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