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公安县委编办着力构建“预防-建制-约束”三位一体监管体系,有效维护了机构编制工作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一、强化学习,筑牢思想防线
(一)党纪教育走深走实。以本次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公安县委编办坚持学原文、悟原理,把学习融入日常、抓在经常,熟练掌握法条精神、核心要义,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加强自我约束、提高免疫能力。
(二)法制观念入脑入心。将《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纳入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各级领导干部严格按照动议、论证、审议决定、组织实施等程序开展机构编制工作。积极开展《条例》进党校活动,安排编办机关干部授课,作为科级干部培训班、青年干部业务培训班的重要内容,让参训干部对机构编制具体政策、具体规定有了更直观、深刻的认识。
(三)源头预防见行见效。印制《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释义》《机构编制政策法规选编》等资料共计800余册,分发至全县各级领导干部及组工人事干部手中,扩大机构编制政策法规层面上的知晓率。运用各种媒介定期向各乡镇、各部门推送机构编制政策解读、案例选编等信息,强化机构编制“红线意识”。同时,安排业务骨干主动到有关单位开展机构编制政策宣讲,努力做好源头预防。
二、建章立制,确保有规可循
(一)坚持关口前移,规范工作流程。经公安县委编委研究,对《中共公安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工作规则》进行修订,前移管理关口,进一步规范机构编制审批权限。与公安县委组织部共同起草并印发《公安县公务员(科员级)调动工作规范(试行)》,与公安县人社局联合印发《公安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编制和人员调配管理办法》,建立健全编制使用核准、人员出入编手续办理等制度措施,为进一步规范人员流动程序打下坚实的基础,有效杜绝超编等问题发生。
(二)把握监督重点,健全监督机制。根据《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办法》等党内法规,结合全县实际,以公安县委编委名义印发《公安县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实施细则》,细化了机构编制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方式和流程,明确了调查处理、责任追究模式。
(三)注重协同配合,夯实联动基础。通过广泛征求意见,出台《公安县机构编制审批和监督检查协调联动机制运行办法》,明确了纪检监察、组织、机构编制、巡察、财政、人社、审计等部门责任分工,健全了“分工合理、权责一致、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机构编制协作共管工作体系,确保各部门职能作用得以有效发挥。
三、拓宽形式,强化刚性约束
(一)完善实名管理,夯实管控基础。切实做好机构编制信息系统的数据管理、日常维护工作,自2023年4月湖北省机构编制管理大数据平台4.0系统启用至今,已更新各类机构、人员编制信息9349条。在建立数据管理、咨询、分析体系基础上,依托机构编制实名制信息系统,足不出办便可核对各机关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人员等信息,实现“随时检查、每月核对”的即时监督检查模式。
(二)畅通监督渠道,强化刚性约束。一是定期开展机构编制监督检查。通过实地检查,对存在编制资源“头重脚轻”问题的公安、司法、市场监管等部门下达了整改通知,在未整改到位之前,提交的机构编制事项不予考虑。二是畅通社会监督渠道。提高12310举报电话知晓率,逐步完善便捷、高效的举报受理机制。同时,聘请“两代表一委员”以及部分组工干部,作为机构编制监督员,发现苗头性问题,由公安县委编办及时进行处理。三是开展事业单位“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准确掌握事业单位职能履行情况和登记管理行为,及时督促部分事业单位对业务范围没有及时更新、法人证书过期等问题按期整改到位。
(三)落实联动机制,发挥监督合力。一是开展执法队伍履职能力专项监督检查。公安县委编办和公安县司法局组建联合检查组,围绕执行机构编制“三定”规定、开展行政执法包容审慎监管等内容,对全县执法队伍履职尽责情况进行检查,有效促进了执法队伍公正执法、文明执法。二是开展教职工编制纪律问题专项整治。公安县委编办联合教育、财政、人社等部门,对全县中小学开展违反教职工编制纪律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进一步提高了全县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的使用效能。三是开展编外聘用专项督查。公安县委编办联合纪检监察、组织、人社等部门组成专班,对16个乡镇、46个县直部门进行编外聘用人员专项整治工作督查,有效杜绝私招乱聘人员现象。
(公安县委编办 毛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