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编办从健全完善机制体制入手,创新载体,拓宽渠道,出台硬措施,营造软环境,努力使机构编制在“阳光”和监督下运行。
一是完善制度平台。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机构编制政务公开制度,将公开内容从工作标准、公开程序、公开时限、责任追究和考核奖惩等方面进行细化分类和范围界定,使政务公开内容和范围等有了科学的依据和标准。
二是拓宽公开范围。除工作动态、机构设置等常规内容外,将机构编制政策法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程序等全部在荆州市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网及11个公开查询点进行公开,并通过报刊、电视、公示栏、咨询电话等媒介多角度地向社会公开机构编制政策和情况。
三是畅通反馈渠道。荆州市各级编办开通了“12310”举报电话和网上咨询投诉平台,指定专人按照《湖北省机构编制政务公开咨询投诉投诉回复处理办法》,及时接听投诉来电,定时查看留言信息,认真查处举报事项,严格履行处理程序,做到事事有交待,件件有落实。
四是强化督查考核。一方面,建立督查考核机制,将机构编制“五统一”、消化超编人员、大科室制改革、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政府职能转变纳入绩效考核的重点;另一方面,将县(市、区)和市直各部门贯彻落实机构编制政策、执行“三定”规定和用编用人情况纳入经济责任审计范围,加大了对各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的督查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