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三公经费支出表
表八:2021年“三公”经费支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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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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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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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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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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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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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出国(境)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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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接待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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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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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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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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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用车购置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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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编制说明
(一)预算报表说明
1. 收支总数情况说明
2020年预算收支总数为269.70万,2021年预算收支总数为263.19万,2021年预算收支总数比2020年减少6.51万。减少原因:2020年调出1名同志。
2.收入总数情况说明
2021年预算财政拨款补助收入为263.19万元,全部为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3.支出总数情况说明
2021年预算支出总数为263.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0.15万元,项目支出33.0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
①工资福利支出189.20万元。
②商品和服务支出40.95万元。
(2)项目支出
①编办专项业务支出13.3万元。
②中心工作支出7.7万。
③鄂财行发【2020】20号20年全省机构编制奖励结转项目支出12.04万元。
4. 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2021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为263.19万元,财政拨款支出263.1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
①经费拨款251.15万元。
②政府预算体系统筹12.04万元。
(2)财政拨款支出
①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3.82万元。
②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00万元。
③卫生健康支出19.00万元。
④住房保障支出19.37万元。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263.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0.15万元,项目支出33.0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
①行政运行203.82万元。
②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1.00万元。
③行政单位医疗19.00万元。
④住房保障支出(住房公积金)19.37万元。
(2)项目支出33.04万元,其中行政运行支出33.04万元。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总计为230.1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89.2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0.9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189.20万元,其中基本工资67.34万元,津贴补贴50.08万元,奖金5.6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1.00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9.00万元,住房公积金19.37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80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40.95万元,其中办公费2.50万元,印刷费 1.20万元,水费0.90万元,电费2.05万元,邮电费3.15万元,物业管理费1.50万元,差旅费0.96万元,维修(护)费1.35万元,会议费1.00万元,培训费0.60万元,公务接待费1.36万元,劳务费1.50万元,工会经费2.35万元,福利费2.9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3.2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40万元。
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说明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无数据。
8. 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数为2万,2021年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数为1.36万,2021年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数比2020年减少0.64万元。减少原因:响应市委市政府号召,过苦日子紧日子要求,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支出。
(二)重要事项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商品和服务预算数为45.80万,2021年商品和服务预算数为40.95万,2021年较上年预算数减少4.85万。
2.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无采购计划,2021年也无采购计划。
3.资产占有情况
2020年资产余额16.84万,2021年新增资产预算0万。
4.绩效目标情况
2021年预算设置绩效目标的项目为机构编制专项业务,金额为13.3万;政府中心工作,金额为7.7万;鄂财行发【2020】20号20年全省机构编制奖励结转项目支出12.04万元。
四、名词解释
(一)功能科目
1.财政拨款收入:市级财政及中省安排的补助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和政府性基金收入。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5.“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二)会计科目
关于收支科目的解释参考如下,单位可摘抄各自使用的部分:
1.财政拨款收入:市级财政及中省安排的补助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和政府性基金收入。
2.上级补助收入: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非财政补助收入(不含中省转移支付补助)。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项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行政事业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规定以外的各项收入。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动用事业基金:事业单位预计用当年各项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附属单位上缴上级的支出。
12.事业单位经营支出: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结转下年支出: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15.机关运行经费: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16.“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中共荆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