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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岸区坚持明责赋权、重心下移,着力构建简约高效街道管理体制机制
时间:2021-09-30       

今年以来,江岸区持续深化街道体制改革,紧紧围绕明责、赋权、扩能、增效,推动重心下移、资源下倾、力量下沉,提高街道统筹协调各方、领导基层治理能力。

一是精准明责赋权,让街道聚精会神抓主业明确街道职能配置、内设机构、人员编制,赋予街道规划参与权、综合管理权和对区域内事关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和重大项目的建议权等三项权,充分发挥街道在基层党建、经济发展、社会治理、矛盾化解等方面的枢纽作用。以全省两清单一目录为依据,科学编制《江岸区街道职权清单》《江岸区街道行政执法事项目录》做好街道赋权事项承接运行确认工作,明确街道法定权力事项46项、行政执法事项146项,推动140项街道赋权事项有效承接运行,最大限度将街道迫切需要且能有效承接的审批、服务、执法权限下放,确保街道集中精力抓党建、抓治理、抓服务。

二是下沉力量资源,让街道有人有钱干成事优化编制资源配置,积极推进编制向基层一线倾斜,向街道调剂行政编制48名,增加事业编制502名,核定社区书记专项事业编制30名。选派44名年轻干部、公开招录41名公务员(选调生)、招聘89名事业人员到街道工作,充实街道力量。按照费随事转、权随责走原则,将城管执法中队161名事业编制及实有146名人员划入所驻街道综合执法中心;157名司法所和市场监管所工作人员均下沉至各街道,纳入街道统一指挥协调、人员统一管理、资源统一调配、工作统一安排。加强与街道事权相匹配的技术、资金和人员培训等方面的保障,确保街道有人干事、有钱办事、能办成事。

三是优化管理体制,让街道行政服务更高效优化街道内设机构设置,街道机关统一设置党政综合办公室、党建办公室、公共管理办公室、公共服务办公室、公共安全办公室、区域发展办公室6个内设机构,有效提升街道行政服务效能。加快构建审批服务一个窗口、指挥调度一张网络、综合执法一支队伍的街道管理新体制,统一设置党群服务中心、社区网格管理综合服务中心、综合执法中心3个直属事业单位,16条街道的事业单位登记设立已全部完成。积极推进街道综合执法中心规范化建设,后湖街道、大智街道试点已取得初步成效。

四是健全运行机制,让街道部门围着基层转理顺条块关系,制发《江岸区职能部门职责下沉准入实施办法(试行)》,明晰职责下沉准入范围,严格下沉准入程序,健全工作运行机制,推动各项职能有机衔接。认真划分街道赋权事项职责边界,切实形成上下衔接、良性互动的运行机制。明确街道执法主体地位,建立以街道综合执法中心为主体、重点部门派驻执法、相关部门报到执法相结合的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机制。健全一事一评、以下评上的评价体系,增强街道评价在部门绩效考核中的权重,确保街道吹哨有用、有力、有效。

深化街道体制改革是一项长期工程、系统工程下一步,江岸区将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部署要求,进一步优化街道职能定位,探索、完善街道综合执法体制增强街道行政执行、为民服务、议事协商、应急管理和平安建设能力,在夯实基层基础上精准发力,在整合各类力量资源参与社会治理上凝心聚力,为推动江岸高质量发展争当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引领示范区提供有力支撑。(江岸区委编办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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