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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江口市委编办构建库区“一支队伍管执法”综合执法体系
时间:2023-10-12       

为改变丹江口库区多支队伍管执法,多个部门各自为战,工作衔接有难度,执法出现空白区域的难题,丹江口市委编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生态文明建设思想和党中央关于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部署,结合实际,积极探索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效推动丹江口库区流域综合治理。

强化领导机制。库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按照“一小组一平台一大队+”模式运行。成立丹江口水库水质安全保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理顺丹江口市库区综合执法管理体制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丹江口市库区综合执法大队为市政府办公室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在丹江口水库水质安全保障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综合执法工作。建立丹江口库区综合执法联合执法工作网络智慧平台,负责库区综合执法案件处理、调度、指挥,并按照“市库区综合执法大队+政法+环保”的模式组建联合执法队伍

整合队伍建机构。制定了《丹江口市库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整合涉水三支执法队伍,将农业农村局所属渔政综合执法大队、水利和湖泊局所属水政监察大队、交通运输局所属水路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整合组建丹江口市库区综合执法大队,下设8个中队,核定了101名事业编制,将原三支执法大队在职在编人员整体划入库区综合执法大队,经费实行财政全额预算管理。

理顺职能定清单。按照2020年四大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有关要求,整合了库区综合执法职能。将原水政、渔政、水上交通承担的所有执法职责和自然资源和规划、文化和旅游、林业等6个部门的涉及库区执法职责统一委托给库区综合执法大队行使。制定《库区综合行政执法权力事项清单》,明确了库区综合执法权力事项356项,通过清单建设,明晰管理权责,在库区实行相对集中行政综合执法,实现库区范围内“一支队伍管执法”。

完善“三定”强职能。科学合理界定了库区综合执法大队的主要职责,库区综合执法大队设立了12内设机构,各中队按照划分区域开展综合执法,将农业、交通、水利三支执法队伍原承担的管理职能交归原主管部门承担,同时调整优化了水利湖泊、自然资源和规划、农业农村、公安、交通运输、应急、林业等部门涉及库区流域治理相关职能配置。

联合执法提成效。制定《丹江口市推进库区综合执法改革健全10部门服务保障流域综合治理工作机制实施方案》,建立省、市、县三级联合执法机制一是省域合作,与河南省淅川县的联防联控机制,打造省域流域综合执法升级版。二是市级联动,常态化落实与老河口市、谷城县河湖长办的联巡机制,打造汉江流域综合治理示范区。三是县域协作,深化与郧阳区、武当山特区间的库区综合执法工作机制,形成跨区域纵向联合治理,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协同共治的格局。建立流域综合执法场景应用机制,实现库区综合执法的数字化、智能化、信息化,共同维护丹江口水库水质安全。

跟踪督办促落实制定库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任务清单,细化为12项指标,坚持每周到现场督导进度,下达督导提醒函,定期召开协调推进会,及时解决改革中遇到的问题,确保了库区综合执法改革机构设立到位、职责划转到位、人员转隶到位,清单界定到位、执法推进到位,为确保“一泓清水永续北送”提供坚强的体制机制保障。(丹江口市委编办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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