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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市区委编办助推共同缔造党建引领激发美好小区建设新活力
时间:2024-09-03       

沙市区委编办将“以共同缔造为抓手,促进基层社会治理全面升级”作为必答题,共建共治共享为目标,聚焦完善社会工作部门相关职能配置与机构设置不断激发基层社会治理内生动力,为助力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建设提供坚实的机构编制资源保障,让共同缔造激荡基层治理“一池活水”。

突出党建引领,“三点发力”筑牢共同缔造。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基层是党的执政之基、力量之源”的谆谆教诲,坚持党对基层治理的全面领导,持续扩大“党建朋友圈”,有力构建全区域统筹、多方面联动、各领域融合的城市基层治理新格局。一是聚焦党建引领“关键点”。充分发挥机关党组织在基层治理中的作用,在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人社局等11家具有基层社会治理相关职能的政府工作部门设立机关党委,核定专职副书记领导职数,同时加大机构编制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力度,促进部门尽职履责。二是聚焦共驻共建“联动点”。充分发挥街道在基层治理中统筹协调各方、领导基层治理的作用,整合辖区资源,以街道党组织为核心,通过党群服务中心凝聚社会力量,齐心协力服务党员群众。街道管理体制改革后,各街道在统筹协调辖区单位解决重难点问题方面发挥作用明显,通过召开党建联席会议,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352件,推动共驻共建常态化。三是聚焦基层治理“突破点”。实行社区党组织书记事业岗位管理,核定社区书记专项事业编制,通过考核招聘等方式,择优选聘17名党建工作干得好、基层治理管得好、群众工作做得好的社区书记,有效激发社区书记干事动能。十方庵社区“五民机制”工作法、杨林堤路社区“党建引领+连并托合+五治融合”治理路径、文化宫社区“社会服务团队”助力社区平安和谐等做法,均为社区书记在基层治理实践中的首创。

突出体系支撑,“三强并举”提升服务效能。牢记习近平总书记“要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使每个社会细胞都健康活跃”的深切期望,坚持统筹谋划,注重简约高效,不断完善基层治理职能体系,聚焦美好小区建设,确保实现治理有序、保障有力、服务有效。一是优化机构设置“强基础”。聚焦群众所急所需所盼,设立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区法律援助中心和区物业服务中心,推动实现中心“服务常抓、群众愿来、问题能解”。比如,自区物业服务中心设立以来,扎实开展物业收费不公开不透明专项整治,同时深入推进“红色物业”全覆盖攻坚行动,全区“红色物业”覆盖率超过95%。二是理顺街道职权“强效能”。建立职能部门职责下沉准入制度,编制街道职权清单,全面梳理街道职权事项。街道结合实际,共认领职权事项121项。织召开沙市区街道赋权事项运行情况协调会,通过街道和赋权部门面对面沟通交流,充分了解街道及赋权部门关于街道赋权事项的运行情况。根据街道执法需要,动态调整赋权清单,将“对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行政处罚职权赋权给各街道。三是凝聚多方合力“强服务”。由街道统一协调司法、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派驻机构,积极组织志愿者、居民代表等多方力量,积极践行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五共”理念,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做优做实基层服务。如,立新街道积极探索派驻机构与基层治理联动新模式,在天井渊社区组建社区+司法+民警“3+N”矛盾纠纷调处团队。近年来,成功化解情感、家庭、邻里等各类纠纷50余次,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持续提升。

突出要素保障,“三新赋能”促进高效履职。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把抓基层打基础作为长远之计和固本之策”的殷殷嘱托,坚持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积极推动人向基层沉、权在基层用,基层送,提升基层服务效能。一是注入基层治理“新血液”。近年来,通过招录公务员、选调生,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引进高层次人才,安置退伍士官,选优配强干部下沉到乡镇街道挂职等方式,多渠道为全区镇(街道)补充人员240名左右,平均每个乡镇街道补充工作人员24名左右,切实增强基层工作力量。二是构建基层执法“新格局”。沙市区建设“一体四化”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改革为省定先行试点,近年来结合全区“一体四化”建设,常态化开展行政执法业务培训、执法规范化建设及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探索“执法统筹+联动”模式,街道统一指挥、管理、调度辖区内综合执法权能,与执法部门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统筹联动、高效协同,形成基层执法共治共享新格局。比如,朝阳街道综合执法中心与消防、公安、市场监管、住建等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先后开展燃气安全隐患排查等联合执法,得到市场主体和居民群众的广泛认可。三是织密基层管理“新网络”。持续优化机构设置,将党建、综治、应急等工作统一纳入社区网格,构建“街道-社区-网格”“三位一体”组织架构,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沙市区委编办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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