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市区委编办将“以共同缔造为抓手,促进基层社会治理全面升级”作为必答题,以共建共治共享为目标,聚焦完善社会工作部门相关职能配置与机构设置,不断激发基层社会治理内生动力,为助力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建设提供坚实的机构编制资源保障,让共同缔造激荡基层治理“一池活水”。
突出党建引领,“三点发力”筑牢共同缔造。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基层是党的执政之基、力量之源”的谆谆教诲,坚持党对基层治理的全面领导,持续扩大“党建朋友圈”,有力构建全区域统筹、多方面联动、各领域融合的城市基层治理新格局。一是聚焦党建引领“关键点”。充分发挥机关党组织在基层治理中的作用,在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人社局等11家具有基层社会治理相关职能的政府工作部门设立机关党委,核定专职副书记领导职数,同时加大机构编制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力度,促进部门尽职履责。二是聚焦共驻共建“联动点”。充分发挥街道在基层治理中统筹协调各方、领导基层治理的作用,整合辖区资源,以街道党组织为核心,通过党群服务中心凝聚社会力量,齐心协力服务党员群众。街道管理体制改革后,各街道在统筹协调辖区单位解决重难点问题方面发挥作用明显,通过召开党建联席会议,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352件,推动共驻共建常态化。三是聚焦基层治理“突破点”。实行社区党组织书记事业岗位管理,核定社区书记专项事业编制,通过考核招聘等方式,择优选聘17名党建工作干得好、基层治理管得好、群众工作做得好的社区书记,有效激发社区书记干事动能。十方庵社区“五民机制”工作法、杨林堤路社区“党建引领+连并托合+五治融合”治理路径、文化宫社区“社会服务团队”助力社区平安和谐等做法,均为社区书记在基层治理实践中的首创。
突出体系支撑,“三强并举”提升服务效能。牢记习近平总书记“要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使每个社会细胞都健康活跃”的深切期望,坚持统筹谋划,注重简约高效,不断完善基层治理职能体系,聚焦美好小区建设,确保实现治理有序、保障有力、服务有效。一是优化机构设置“强基础”。聚焦群众所急所需所盼,设立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区法律援助中心和区物业服务中心,推动实现中心“服务常抓、群众愿来、问题能解”。比如,自区物业服务中心设立以来,扎实开展物业收费不公开不透明专项整治,同时深入推进“红色物业”全覆盖攻坚行动,全区“红色物业”覆盖率超过95%。二是理顺街道职权“强效能”。建立职能部门职责下沉准入制度,编制街道职权清单,全面梳理街道职权事项。街道结合实际,共认领职权事项121项。组织召开沙市区街道赋权事项运行情况协调会,通过街道和赋权部门面对面沟通交流,充分了解街道及赋权部门关于街道赋权事项的运行情况。根据街道执法需要,动态调整赋权清单,将“对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行政处罚职权赋权给各街道。三是凝聚多方合力“强服务”。由街道统一协调司法、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派驻机构,积极组织志愿者、居民代表等多方力量,积极践行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五共”理念,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做优做实基层服务。如,立新街道积极探索派驻机构与基层治理联动新模式,在天井渊社区组建社区+司法+民警“3+N”矛盾纠纷调处团队。近年来,成功化解情感、家庭、邻里等各类纠纷50余次,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持续提升。
突出要素保障,“三新赋能”促进高效履职。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把抓基层打基础作为长远之计和固本之策”的殷殷嘱托,坚持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积极推动人向基层沉、权在基层用,暖往基层送,提升基层服务效能。一是注入基层治理“新血液”。近年来,通过招录公务员、选调生,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引进高层次人才,安置退伍士官,选优配强干部下沉到乡镇街道挂职等方式,多渠道为全区镇(街道)补充人员240名左右,平均每个乡镇街道补充工作人员24名左右,切实增强基层工作力量。二是构建基层执法“新格局”。沙市区建设“一体四化”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改革为省定先行试点,近年来结合全区“一体四化”建设,常态化开展行政执法业务培训、执法规范化建设及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探索“执法统筹+联动”模式,街道统一指挥、管理、调度辖区内综合执法权能,与执法部门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统筹联动、高效协同,形成基层执法共治共享新格局。比如,朝阳街道综合执法中心与消防、公安、市场监管、住建等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先后开展燃气安全隐患排查等联合执法,得到市场主体和居民群众的广泛认可。三是织密基层管理“新网络”。持续优化机构设置,将党建、综治、应急等工作统一纳入社区网格,构建“街道-社区-网格”“三位一体”组织架构,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沙市区委编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