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机构编制工作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南漳县委编办积极推动将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纳入政治巡察选人用人专项检查监督范围,聚焦拓宽机构编制监督渠道、优化机构编制协作监督模式,持续强化机构编制刚性约束。
强化优势互补,提高巡察质效。将坚持党管机构编制情况、落实机构改革情况、规范机构编制管理情况、严格执行“三定”规定情况、用编进人管理规定执行情况、严肃机构编制纪律情况等六个方面内容纳入检查范围。抽调政治素质高、党性原则强、熟悉机构编制工作政策和组织人事工作的业务骨干全程参与巡察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工作。让机构编制监督检查为巡察工作提供专业的编制管理视角,助力巡察更加深入、全面地发现问题,以巡察工作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强化对机构编制监督检查结果的运用。
强化沟通协调,发挥监督合力。建立巡察、组织、编制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强化工作统筹协调力度,推动“政治监督”与“机构编制监督”优势互补。巡察工作开展前,主动与巡察部门和组织部门沟通,提供机构编制有关政策标准和机构编制监督检查事项清单,保障机构编制深度融入巡察工作。巡察中,认真梳理发现的有关机构编制问题,与巡察组对接交流、分析研判,确保查找的问题真实准确有效,及时沟通协调,提出机构编制方面意见建议,形成监督工作合力。
强化成果应用,推动问题整改。强化联动监督结果运用,分类处置机构编制违规违纪问题,能立即整改的,现场反馈并要求单位立行立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建立问题清单,全程跟踪对账销号,相关问题视情写入巡察报告。将检查结果作为机关职能运行监管、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和机构编制评估工作的重要参考,深入分析研究普遍性、倾向性问题,指导部门单位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堵塞管理漏洞,为进一步规范机构编制管理,优化编制资源配置提供依据和方向。(南漳县委编办王旬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