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荆门市委编办加强机构编制纪律教育,完善法规制度体系,加大案件查处力度,持续纠治违规违纪行为,构建问题预防体系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坚持源头管控,构建预防为主的宣传教育体系。聚焦“关键少数”,特别是具有机构编制决策权、审批权的领导干部,以宣传教育为先导,树牢“编制就是法律”意识。一是抓政策法规宣传。将《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和相关法规制度、典型案例等纳入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和领导干部培训课程。市委编办负责人先后到市委党校主体班讲授专题课9次,培训县科级干部1890人次,引导各级干部守住底线、不越红线。二是抓谈心谈话提醒。坚持把预防机构编制违规违纪问题作为廉政谈话、任前谈话的必要内容,层层传导压力。针对2023年省委巡视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反馈县(市、区)机构编制工作存在的问题,约谈、提醒谈话相关负责人15人次。三是抓专题业务培训。在浙江大学举办机构编制工作培训班,邀请中央编办、浙江省委编办等领导专家授课,培训市县编办干部、市直部门分管负责人85人次,精准把握机构编制政策口径和工作规程,做到照章办事不逾矩。
坚持衔接配套,构建覆盖全面的法规制度体系。树立系统思维,着力健全配套法规制度,确保机构编制工作在制度框架内运行。一是制定衔接配套的制度措施。着眼于推动中央和省级层面出台的机构编制法规制度在荆门落实落地,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机构编制管理的通知》,出台贯彻落实《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办法》的16条措施,重申机构编制工作17项规定要求。二是建立多点支撑的制度矩阵。聚焦易发多发的违规违纪问题,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和服务的意见》《机构编制事项审批工作流程(试行)》,强化制度刚性约束。督促县(市、区)建立完善请示报告、审批流程等具体措施17项,从制度上堵塞管理“漏洞”。
坚持部门联动,构建立体多维的监督检查体系。注重多点发力,将日常监督与专项检查、集中性检查与经常性督查结合起来,搭建机构编制大监督工作格局。一是强化部门协作监督。将机构编制检查嵌入市委巡察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形成制度性安排。2022年以来,分3轮对34家市直部门机构编制管理情况开展巡察。针对发现的问题,联合纪检、巡察、组织等部门跟踪督办,形成监督合力。二是开展专项检查监督。围绕贯彻落实《条例》等政策法规制度、机构编制议定和审批事项等,不定期开展检查督办。2023年,市委编办组建专班,用1个月时间,对5个县(市、区)全面深入开展专项检查,对违规问题建立台账,印发整改通知书跟踪督办,推动逐一整改销号。三是探索信息技术监督。依托省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系统,对系统数据进行分析比对,深入查找问题线索,核查自行设置机构和领导职数、超编进人等问题28个,督促整改落实,筑牢机构编制“防火墙”。
坚持全面从严,构建违规必究的惩处问责体系。综合运用问题整改、约谈告诫、通报诫勉等手段,加大对违规问题的处理、问责、通报力度。一是拓宽线索来源抓查处。利用“12345”政务服务平台、“智慧信访”信息系统等,密切关注机构编制管理服务出现的舆情问题,做好机构编制信访举报受理办理工作,广泛收集问题线索,依法依规处理。二是紧盯突出问题抓查处。对2023年省委巡视反馈县(市、区)超权限设置机构、超规格核定职数等问题,压实县(市、区)主体责任,督促召开常委会、编委会,明确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时限,下发限期整改通知12份,整改完成率100%。三是严肃追责问责抓查处。2023年,按照“谁批准、谁负责”原则,对机构编制违规违纪相关责任人给予处理,责令书面检查和通报批评16人,做到失责必问、问责必严。(荆门市委编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