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来,钟祥市委编办会同市委组织部、市司法局等部门,探索推进乡镇综合行政执法队伍规范化管理,推动基层综合行政执法落地见效,突出做好机构改革后半篇文章。
坚持多极覆盖,构建执法矩阵。乡镇综合执法中心除自有力量外,全市统一从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自然资源局、交通运输局向每个乡镇下沉一名执法联络员到乡镇综合执法中心工作,同时整合派出所、市场监管所、司法所、自然资源所等派驻机构取得执法证人员,由镇政府统一调度指挥。乡镇按照区域大小或功能不同,将执法人员因地制宜设置若干个中队,构建以乡镇综合执法中心为重点的“一核多极”矩阵式执法体系,如经济发达镇胡集镇实行“化工园区中队+农业农村中队+城镇中队”建队模式,旅游名镇客店镇打造“生态保护+旅游市场”队伍体系,人口大镇柴湖镇探索“中心+村社网格”模式,确保镇域执法全覆盖。同时,加强乡镇综合执法中心标准化阵地建设,乡镇综合执法中心统一建设独立办公场所,规范设置调查问询室、听证室、档案室、装备室等系列功能场所,统一配备执法车辆、执法记录仪、执法反光背心、笔记本电脑等执法办公设备。
坚持多元共治,强化党建引领。乡镇综合执法中心均成立党支部,从市直部门下沉执法人员的党组织关系统一转入乡镇。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强化党纪学习教育,着力打造纪律严明、作风扎实、文明规范的执法队伍。同时,探索乡镇综合执法中心、派出所、司法所、市场监管所、自然资源所等共同成立乡镇综合执法联合党总支,乡镇党委明确一名党委委员牵头综合执法党总支工作,镇党委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对重点工作研究部署、督办落实。市直部门党组对下派下沉执法人员经常性开展谈心谈话,定期组织交流,促进下派下沉执法人员扎根基层,发挥好模范带头作用,并做好部门同乡镇在执法监督上的联络互动工作。
坚持多方联动,实现协作共进。市司法局指导各乡镇制定并落实案件移送、联合执法、执法协助、信息共享、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联席会议等协作机制。市委编办会同市直部门开展乡镇履职事项清单梳理,厘清乡镇与市直业务主管部门职责边界,确保执法监管全覆盖、无盲点。市直业务主管部门研究制定与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会同属地乡镇政府协调基层执法行动,组织跨区域、重大执法行动。建立乡镇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探索司法所协助司法部门开展乡镇行政执法监督,促进乡镇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针对当前乡镇涉农设施建设安全监管薄弱问题,市农业农村局、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分别和乡镇建立执法协作机制,将“宅基地农房违建”执法、建筑质量安全监管、农村违法建设执法等执法监管事权下放乡镇综合执法中心,共同加强执法监管。
坚持多轮培训,提升执法水平。由市司法局牵头,制定年度培训计划,从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市直部门精选专业人员组建讲师团,持续开展执法队伍业务技能大轮训。通过举办法治大讲堂、送法下乡、集中专题培训等形式,组织乡镇执法人员进行行政执法业务培训,有效提升乡镇执法人员理论能力、业务能力、实践能力。市司法局先后两次组织全市乡镇综合执法中心执法人员160人次开展专题培训,通过实际案例解读,对行政执法办案流程、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等内容进行集中辅导,现场印发了《行政执法公共法律知识及实务操作辅导手册》。
坚持多维考核,激发内生动力。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人社局联合制定《乡镇派驻机构和下派人员管理办法》,明确市直派驻人员年度考核由乡镇和派出部门按四六比例考核评分;对市直下沉到乡镇的执法人员实行统一专项考核,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会同乡镇共同组织实施。执法人员年度考核工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思想,充分纳入基层干部群众、管理服务对象等多方评价意见。适当提高在乡镇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在晋级晋升、干部选拔任用等方面,优先考虑乡镇综合执法队伍中表现优秀的人员,促进乡镇综合执法队伍稳定健康发展。(钟祥市委编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