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昌县委编办积极推动资源服务平台向基层下沉,正确处理“立”与“破”、“分”与“合”、“赋能”与“减负”、“瘦身”与“健身”这“四对关系”,切实保障乡镇事情乡镇办、乡镇权力给乡镇、乡镇事情有人办,进一步提升乡镇治理能力。
坚持“先立后破”与“不立不破”相结合,全力保持改革稳定。按照省委、市委有关工作要求,县委编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对标对表,不折不扣落实“规定动作”,因地制宜抓好“自选动作”,推进执法资源向基层下沉。一是先立后破。积极探索乡镇综合执法试点工作,组建了12支乡镇综合执法中心,有效承接县级相关主管部门委托执法事项,实现行政执法全覆盖。逐一撤销发改、民政、人社、资规、水利、林业等8支执法队伍,行政执法职责回归机关,将在基层发生频率较高、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关系密切、专业技术要求不高、易发现易处置的行政处罚权,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委托给乡镇综合执法中心行使,编制下放到乡镇综合执法中心。二是不立不破。按照职权法定的原则,没有设置独立执法队伍的部门,统一以主管部门名义执法,相关执法任务明确由机关内设机构承担,统筹调度机关工作人员共同执行执法任务。孝昌开发区、观音湖和双峰山旅游区没有执法主体资格,不设立执法队伍,纳入以县级部门行政执法范围。三是建立“立”与“破”对接机制,强化风险防控。按照“编随事走、人随编走”的原则,有序整合执法队伍,推动职责整合和编制划转同步实施,队伍组建与人员划转同步操作,确保执法职责和执法力量相匹配。
坚持“应分尽分”与“应合尽合”相结合,高度优化工作职能职责。针对乡镇机构设置与任务不匹配、部分机构职能定位不清晰、条块关系不顺等问题,在乡镇管理体制改革中科学设置机构框架,把握好现有机构分设与整合的关系。一是应分尽分。根据职能类型,将行政审批、监督管理等行政职能回归内设机构,将社会事务、技术服务及辅助性职能交由事业单位承担,职责任务相近交由同一机构承担。比如,将基层党建、纪检、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宣传、统战、社会工作、群团等方面职责从党政综合办公室里分离出来,交由党建工作办公室承担,突出党建引领作用;将生态环保、农民建房和农田水利、村镇道路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职责从社会事务办公室里分离出来,交由城乡建设办公室承担,统筹推进和美乡村建设工作。二是应合尽合。按照“一件事情由一个机构承办”原则,将便民服务、社会稳定、综合执法、农村经济产业等同领域工作归类在一起,重新组建综合性机构。比如,有效整合民政救济、惠残、人社、医保、退役军人事务、卫生健康、科技教育、自然资源规划、农业农村、林业、文化旅游等方面的政务服务职责,组建党群服务中心,构建为民服务平台,聚焦基层群众关心的重点事项,扎实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做到线上“一网通办”、线下“一门通办”,切实提高办事服务效率和群众满意度。统筹整合社会治安、平安建设、法治建设、应急管理、群防群治、矛盾化解、信访维稳、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禁毒戒毒、防范邪教、扫黄打非、扫黑除恶等方面职责,交由平安建设办公室承担,构建综合治理平台,强化稳定主责,提升群众安全感。整合集镇管理、自然资源规划、林业、水利、生态环境、卫生监督、安全生产、消防、劳动监察等方面执法监管职责,以授权、委托和联合执法等方式实现区域内综合执法、一支队伍管执法。三是形合神合。进一步明确岗位职责,细化权利和义务,确保职责不缺失,工作不缺位。持续推进机构内部组织融合、理念融合、工作融合、文化融合,真正做到合编、合心、合力,确保思想不乱、工作不断、队伍不散、干劲不减。
坚持“精准赋能”与“松绑减负”相结合,切实厘清县乡权责。注重从理清县乡职责关系入手,形成权责统一城乡治理共同体,解决乡镇“小马拉大车”的问题。一是精准赋能。制定乡镇机关、事业单位“三定”规定,完善乡镇权责清单,理清县乡职权,依法履行职责。根据乡镇实际工作需要,将城管、住建、自然资源和规划、应急管理、农业农村、林业、水利等领域的易发现、易处置、易承接的属地管理事项,依法赋权乡镇,切实厘清县乡责任界限,确保权限“放得下、接得住、办得好”。二是松绑减负。全面梳理政务服务事项和乡镇、村(社区)挂牌机构,剔除“僵尸”服务事项,摘除没有文件规定的机构牌子,防止县直部门将工作责任和任务转嫁给基层。凡不在乡镇、村(社区)权责范围内的事项,不能以“属地管理”之名,随意纳入巡察、审计、监督问责范围。打破部门间信息壁垒,严格控制乡镇、村(社区)填表报数、重复报材料,严禁向乡镇、村随意布置任务等,切实减轻基层负担。三是规范准入。及时出台权力事项准入机制和管理办法,推进资源、服务、平台下沉,建立县乡工作交流沟通联席机制,构建信息反馈、问题咨询、协商解决工作平台,进一步优化办事流程,实现群众“进一扇门、办所有事”。
坚持“瘦身”与“健身”相结合,提高编制使用效率。针对乡镇行政编制、事业单位编制使用效率不高,县直部门派出(驻)机构人员难以协调等问题,按照“严控总量、统筹使用、有减有增、动态平衡、保证重点、服务发展”要求,做好“瘦身”与“健身”结合文章,让该减的减下去、该强的强起来,把好钢用在刀刃上。一是高效配置编制资源。将撤销的县直部门执法机构的事业编制划转到乡镇综合执法中心,将乡镇人社、医保、乡村振兴、文化等领域“县聘乡用”人员编制划转到乡镇相关事业单位,加强乡镇人员力量,县直主管部门强化业务指导和技能培训。二是统筹使用人力资源。乡镇行政编制、事业编制分类管理,人员统筹使用。乡镇结合工作实际,科学设置若干岗位,对应对接相关工作,可一人一岗、一人多岗或一岗多人,实行因岗选人,清理清退聘用临时人员,规范劳务派遣人员,赋予乡镇更加灵活的用人自主权,调动人员干事创业热情。三是统一调度延伸派出机构人员。延伸派出人员统一由乡镇党委调度,建立“统一指挥、部门协同、整体联动”工作机制,赋予乡镇相应统筹调度权和考核评价、人事任免建议权。(孝昌县委编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