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5日,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委编办主任、机关党支部书记李文新同志在编办会议室以“认真学习贯彻《条例》推动党纪学习教育同机构编制工作深度融合”为题讲授纪律党课。市委编办机关全体党员干部参加学习。
李文新指出,我们党是靠革命理想和铁的纪律组织起来的马克思主义政党,纪律严明是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纪律建设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纳入新时代党的建设总体布局,与时俱进推进理论、实践和制度创新。党中央先后于2015年、2018年和2023年三次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始终坚持严的基调,不断完善纪律规矩,释放了全面从严治党越来越严、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充分彰显了我们党推进自我革命的坚定决心和坚强意志。习近平总书记一直对党的纪律建设看得很重、抓得很紧,高度重视这次党纪学习教育,多次发表重要讲话、作出重要指示,具有很强的政治性、思想性、针对性、指导性,为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提供了根本遵循。
李文新指出,从党的自身建设看,加强纪律建设是淬炼党员干部“钢筋铁骨”、铸牢全面从严治党“铜墙铁壁”的迫切需要。对党组织来说,纪律是管党治党的“戒尺”。对党员干部来说,纪律是“紧箍咒”,是“安全带”,也是约束自身行为的标准和遵循。市委编办是党的机关、政治机关,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深刻认识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意义,更加自觉把“两个维护”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规矩,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李文新强调,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基础在学习。要原原本本学,坚持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要抓住重点学。新修订的《条例》作为党的纪律建设的基础主干党内法规,规定了党的各项纪律和执纪依据,是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知纪明纪的必修教材和守纪执纪的行为准则。要把学习重点聚焦到《条例》上来,学深学透学到位,切实用以校正思想和行动。要严格执纪,不断增强学习的说服力,始终把纪律挺在前面。要做实监督提醒,时刻绷紧纪律之弦。
李文新强调,要将贯彻执行《条例》同机构编制工作深度融合。修订后的《条例》第十章“对违反工作纪律行为的处分”中新增第一百三十四条,首次纳入了机构编制管理违规违纪行为处分规定,为强化机构编制监督检查与纪检监察和巡察工作相衔接提供了依据和方向。机构编制部门要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同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有效结合,为机构编制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纪律保障。要将严明的纪律贯穿于改革全过程,平稳有序推进改革各项重点任务不折不扣落实到位。要常态化开展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对落实改革、执行“三定”规定以及机构编制纪律等情况进行全面监督,严守机构编制“红线”。要加强实名制系统管理,严格执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制度,全面实行网上办,充分发挥机构编制部门的“把关、协调、监督”作用。要将机构编制政策规定执行情况纳入监督执纪和巡察工作,推动党纪学习教育与机构编制工作互促共进。(刘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