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机构编制网
 
首 页
最新动态 | 重要精神 | 政策法规 | 监督检查 | 调查研究 | 部门“三定” | 县市区动态
编办概况 | 通知公告 | 他山之石 | 网上办事 | 事业单位管理| 机构编制“五重”工作
站内搜索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十堰市编办 > 调查研究
竹山县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实践与思考
时间:2014-12-18       

 

 

  行政审批是现代国家管理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等各方面事务的一种重要的事前控制手段。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转变政府职能和建设廉洁政府的一个制高点,是践行以人为本理念和提升政府公信力的切入点,是优化政务环境、凝聚转型跨越发展正能量的根本举措。

  在全国各地大力推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转变政府职能、加快服务型政府建设的大背景下,竹山县积极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在项目精简、流程优化、职能归并、事项集中、窗口授权、电子政务、电子监察、便民服务等方面推出了一系列举措,初步探索出了一条具有竹山特色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之路。这对于全面推进高效型、廉洁型和服务型政府建设,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推动经济社会转型跨越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主要做法和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审改合力。竹山县坚持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作为政府职能转变和创优发展环境的突破口来抓,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全力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县委、县政府先后成立优化经济发展环境领导小组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确保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有序推进。同时县委、县政府建立了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联席会议制度,加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协调,联动解决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中的重大事项。

  (二)注重源头减量,精简审批事项。2013年以来,竹山县对县级行政权力和其他政务服务事项进行了全面排查清理,根据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逐项进行核对,做到:凡市场机制能够有效调节的,一律不再设定行政审批;凡可以采用事后监管和间接管理方式的,一律不再搞前置审批;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审批。通过取消、调整、转移等方式,将县级行政审批项目由534项缩减为209项,减幅为 61%。县直50个部门集中清理后的行政权力和政务服务事项进行了全面规范,并由政府对外行文公布。为保证目录清单事项严格依法实施,防止部门擅自增设或者调整目录事项,同时在今日竹山网、竹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竹山县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网、竹山县机构编制网等媒体上同步向社会公开,并在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上运行,全面接受社会监督。

  (三)抓好关键环节,确保改革到位。2011年来以来,竹山县坚持以抓好职能归并、项目进驻、人员选派、窗口授权等关键环节为重点,全面推进“三集中、三到位”改革,通过直接挂牌或“并、撤、建、转”的方式,将分散在多个科(股)室的行政审批职能整合到行政审批服务科(股)室,县编委在核定机构、编制和职能的基础上发文;43个具有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职能的部门将新组建的行政审批服务科(股)室整建制入驻县政务服务中心;入驻部门办理的行政服务事项全部进中心大厅并在网上办理;各部门统一实行行政审批首席代表制,并书面授权首席代表。目前,43个部门205名工作人员统一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进驻中心的行政审批服务事项达266项。同时狠抓三级服务体系建设,完成了县政务服务中心升级改造、乡镇便民服务大厅建设和村级便民服务室组建,现已形成“以县政务服务中心为核心、以乡镇便民服务大厅为骨干、以村级便民服务室为窗口”的三位一体、三级联动的政务服务体系新格局。

  (四)再造审批流程,提升行政效能。一是着力优化服务流程,减少审批环节,加大透明力度,印发了《关于编制行政审批等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指南和办理规程的通知》,认真对照借鉴全省、全行业范围内办事效率高、效果好的标杆,围绕审批流程、办事时限、服务态度等内容制定出具体行政服务措施,努力做到“三减一缩”:减环节、减材料、减费用、缩时限。 209项审批事项单项平均办结时限由原来的23天压缩到5.5天,压缩率达76%。二是在服务方式上,推行一次告知、首问负责、AB角服务、网上联办、上门服务等,着力“零距离”代办服务,把便捷服务落到实处。三是建立并联审批制度。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实行“一窗受理、通知相关、信息共享、同步审查、同步审批、限时办结、一条龙服务”的审批机制,有效压缩审批时限。对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实行项目秘书负责到底制,开通“绿色通道”,行政性收费全免,服务性收费经政务服务中心和县优化经济发展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后减、缓、免收。

  (五)创新服务方式,促进便民高效。一是建立信息公示制度,对审批依据、条件、程序、时限、责任人、收费标准等信息统一在网上公示,并印发服务指南;二是在政务服务中心设立触屏查询机和自助服务电脑,为群众提供政策法律、办件时限和网上资料查询,实现了材料网上申报、表格网上下载、事项网上审批等服务;三是在政务服务中心设立统一收费窗口,集中收费、集中入库,同时一律免收群众办件工本费,由财政统一支付,从源头上杜绝了“吃拿卡要”问题的发生;四是在县政务服务中心实行“一门受理、一站办结”,在乡镇便民服务大厅实行“定点办公、定人服务”,在村便民服务室实行“服务公开、公开承诺、去向留言、免费代办”,完善了服务新规范,让广大市场主体得到公开透明的快捷式服务,让农民群众走最少的路、说最少的话、付最低的费、办最简便的事。

  (六)综合多种手段,加强监督管理。一是强化培训教育,坚持周四学习日制度,通过集体学习、集中培训组织进驻中心工作人员,对窗口业务、法律法规、廉政知识等内容进行分阶段、多层次的学习培训。二是规范大厅管理。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县政务服务中心队伍建设的意见》,每月对进驻中心单位和个人进行绩效考核,健全完善了大厅工作人员考核办法,严格执行签到签退和请销假等制度,建起“逐日巡查、值周检查、随机抽查、明查暗访”相结合的监管体系,对入厅部门及窗口工作人员实行月通报、季考核、年考评,考评结果与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和评先评优直接挂钩,月月评优表彰,年终进行“十星级红旗窗口、十星级服务标兵”评选,结果在《今日竹山》及今日竹山网上公布,实行绩效奖惩。三是突出外部监督。由县监察局、县法制办、县编办联合进行检查,并在大厅服务窗口抽查,同时畅通投诉通道,设置投诉电话、投诉受理台和网络信箱,在今日竹山网上开通“堵河民情”热线,通过梳理群众的网上投诉和意见建议,我们对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行政审批流程进行了精简和优化,取消了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群众反响强烈的“门店经营前置行政审批”等前置审批事项。对行政审批职能部门的事项进驻、授权到位及窗口工作人员履职进行不定时监察,聘请“两代表一委员”等有关人士为监督员,对工作失误者进行责任追究。

  目前,竹山县已初步实现了“审批项目少、办事程序简化、办理时间短、服务质量优”的政务服务环境。

  二、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面临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一)思想认识不够到位。一些部门领导及工作人员对《行政许可法》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政策法规学习不够、领会不深、把握不准,仍受计划经济思维模式的束缚,习惯于通过运用行政许可来配置资源,对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认识不到位,对政府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管理经济和社会的方式还不甚了解、不太适应,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持消极观望态度,搞应付、走过场;还有一些单位领导和工作人员认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目标和任务就是单纯削减项目,在项目精简上一味追求最“少”化,没有在转变政府职能和加强管理体制机制创新上下工夫。

  (二)制度建设仍然滞后。一是制度建设滞后。目前虽然制定出台了一系列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规章制度,明确了操作规程,但是仍然存在实用性、操作性、系统性不强的问题。二是制度执行不力。个别单位部门利益至上,仍然存在“只挂号、不看病”现象,导致办事群众“两头跑、多头跑、反复跑”等问题;个别单位在落实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导致存在走过场、摆样子的问题。

  (三)相关改革还没到位。一是“三集中、三到位”改革还不尽人意,个别部门仍然存在授权不到位、人员不到位、项目没有“应进俱进”、审批环节繁琐复杂、多头办理现象时有发生。二是行政权力清理还不彻底,一些部门不愿放权,部门前置审批和审批要件过多,还有少数没有法律法规依据且老百姓反响强烈的前置审批,一些许可事项需要服务对象提供的前置要件过多,过繁。三是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推进太慢。由于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还没有推进到位,一些职能丧失或该转给市场的单位没有撤销,应该合并的单位还没有合并到位,再加上相关配套政策还不健全导致一些乱收费的现象时有发生。

  (四)监督效果不够明显。一是监督效果整体不佳。一些单位领导认为窗口授权后,责任也推出去了,对于窗口审批行为既不管理、也不监督;虽然建立了行政审批电子政务和电子监察系统、效能投诉、效能评估、效能问责等制度,但因大厅和电子监察中心人员力量薄弱以及缺乏专业技术人才等原因还没有真正发挥作用;二是后续监管不力。一些项目建设、市场准入等方面的事项,因缺少明确的法律法规规定和必要的执法监管力量,难以建立科学有效的监管机制,审批事项后续监管的范围比较有限,监督力度不大,监督效果不明显。三是激励机制不够健全。在教育、鼓励、引导窗口工作人员爱岗敬业、恪尽职守、无私奉献等方面尚未探索出真正行之有效的方法,也未形成真正管用的竞争激励机制。

  三、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对策和建议

  (一)思想认识要有新提高。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全面深化改革问题作出了总体部署,四中全会又对依法治国问题作出了具体要求,我国进入了全面深化改革和依法治国的新时代。思想解放的程度和认识水平的高低决定着改革的深度、工作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因此,各级各部门要深刻领会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实质,系统研究、准确把握《行政许可法》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法规文件的具体内涵,始终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作为推动和引领各项重点领域改革深化的切入点和突破口,作为推动和保障经济社会持续优化和转型发展的重要抓手和有效载体,进一步解放思想,提高认识,冲破思维定式,打破固有习惯,以更大的气魄、胆量、决心和能力,坚定不移地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推向深入,推进审改工作不断迈上新的高度,切实推动政府职能转变,真正实现“便民高效、廉洁规范”的目标。

  (二)制度建设要上新台阶。一是要以提升各种规章制度操作性、实用性、科学性为重点,全面推进行政审批管理制度体系建设,逐步形成权力清理、动态监管、项目进驻、窗口授权、事项受理、审批办结、服务要求、政务公开、服务监督、绩效考核、结果运用等一整套完善、科学、合理、管用的制度体系。二是突出抓好廉政风险防控管理体系建设,从审批权力运行过程和具体环节入手,排查廉政风险,健全内控机制,形成以有效防范为目标、以监督制约权力为核心、以强化管理为手段的科学防控机制,确保权力行使安全。三是大力提升制度的执行力,强化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坚决查处随意变通、恶意规避制度的行为,确保各项制度行得通、管得住、有实效。

  (三)相关改革要推进到位。继续推进“三集中、三到位”改革,确保各部门审批职能集中到位,授权到位,人员到位,项目“应进俱进”。做到权力清理不放松,根据国务院、省、市相关行政权力的取消和下放,以及经济社会发展形势的变化,不断组织各职能部门对权力进行清理,凡是无法律法规依据的全部取消,对每一次清理后的权力清单以政府文件进行公布,并在政府门户网站等媒体上同步向社会公开,接收社会监督,切实做到“清单之外无权力”,同时建立负面清单制度。

  (四)监督管理要上新水平。一是全面推进“阳光审批”,健全完善审批公开、时效、听证、告知等信息公开制度,对行政审批审批事项实行全过程、全方位公开。二是建立审批人员定期轮岗和审批回避制度,把制度约束和自我约束有机结合起来。三是实行备案复查制,各部门的行政审批科(股)室在窗口办结的审批事项都要送回本单位备案并接受复查,审批部门需成立以部门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监督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对审批情况进行抽查或检查。四是认真实施行政效能直接面诉、信箱投诉、电子邮箱投诉、电话热线等平台工程,畅通投诉渠道,做到有诉必查、有错必纠、有查必果。五是健全更为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对不按时限批复、推诿扯皮、效率低下的,要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对不按规定条件、程序审批甚至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以及只审批不监督或者监督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行政审批主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员的行政责任或法律责任。六是在强化实时电子监察的基础上开展专项效能监察,从中发现、查处和曝光一批典型案件。同时要充分发挥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新闻舆论监督、群众监督等方面的作用,确保实现 “一站式审批”、“一次性告知”、“一次性办结”的目标,让权力在法治的轨道上、制度的框架内、阳光的环境中、民众的监督下实现规范有序运行、公开透明运行、廉洁高效运行。

十堰市机构编制网

电话:0719-8652996 传真:0719-8654809 电子邮件:sybzzhk@126.com
十堰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禁止使用 | 免责声明 | 鄂ICP备13010883号
Copyright © 2013-2013 www.sysbb.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