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编制部门履行机构调整、编制增减、职能调整、编制手续的办理等权力,将党风廉政建设始终贯穿于这些权力的运用,是有效遏制和克服机构编制工作腐败的重要法宝。
一、以机构编制法律法规为准绳,推进机构编制管理法制化建设。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机构编制管理,国家制定了一系列机构编制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张湾区编办站在全局的高度,增强历史使命感和政治责任感,严格依照机构编制法律法规所赋予的职权和规定的程序办事,自觉维护机构编制管理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确保机构编制管理始终在规范化、法制化轨道上运行。坚持机构编制的集中统一管理,把好机构编制审核关,从紧从严管理机构编制的原则,不越权、不违反程序、不在限额外审批机构编制。凡涉及职能配置和调整、机构设立与变动、编制与领导职数的核定、单位性质的确定与变更等机构编制事宜,必须统一由主管机构编制工作的编委主任“一支笔”审批,统一由机构编制部门一家行文。
二、以完善长效机制为抓手,推进机构编制制度化建设。
健全完善的体制机制和规范有序的制度体系,是做好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前提和支撑。只有建立有效的制度,规范权力行为,加强对权力的刚性制约,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治政才能强化对机构编制工作的监督,才能从根本上遏制和防范腐败,才能有效推进机构编制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根据机构编制管理新常态、新要求,张湾区编办及时完善议事规则,修订决策权限,强化决策程序,实行全程监督。按照“依法办事、按政策议事、坚持以服务中心为重点与加强管理相结合及民主集中制”原则制定机构编制工作议事规则,规范行政行为,从工作程序上保持清正廉洁。强化民主意识,对涉及机构设置、人员调整等重大问题,要发扬民主,采取编委会集体决策,坚决杜绝各类违规问题的发生。严格机构编制审批公开,借助财政与机构编制政务公开网及时公布机构编制审批和办理事项,接受社会监督,自觉将机构编制工作置于社会和公众监督之下。
三、以执行机构编制纪律为重点,推进机构编制监督检查。
一是开展机构编制专项检查。重点对机构编制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机构编制总量控制和人员配备等情况进行监督,发现和解决机构编制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增强监督检查工作的实效。二是开展事前事后监督。对部门提出的要求增设机构、调整职能、增加领导职数和人员编制等事项,事前搞好研究论证,形成有理有据的文字材料,供领导决策。机构编制事项议决后,要采取多种方式和途径,对其机构运转情况、职能履行情况、人员编制配备情况等进行跟踪监督检查。三是加大查处力度。对未按机构编制管理规定程序和权限擅自增设机构、提高规格、变更名称、加挂牌子、增加人员编制、超职数配备领导、超编进人的,对“吃空饷”人员隐瞒不报的,以及其他违反机构编制纪律的,应责令违规单位限期纠正。编制部门要有力协调组织、人事、纪委、财政等部门,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坚决做到监督检查必须深入、执法必须严厉、打击必须有力,绝不能姑息迁就。
四、以夯实自身素质为基础,推进机构编制部门能力建设。
一是加强廉政教育,增强拒腐防变意识。突出抓好编办干部职业道德教育、服务宗旨教育、纪律法规教育、警示教育,树立“编制就是法规”的法治意识,严格遵守机构编制各种法规政策,率先垂范,切实做到有令则行、有禁则止,不接受他人托请,违背原则打擦边球、搞暗箱操作,不搞顶风违纪违规的事。对各种机构编制违法违纪行为,敢于坚持原则,善于抵制拒绝,不怕得罪人。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执行机构编制工作纪律,真正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树立机构编制系统廉洁、效能、改革、创新的良好形象,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环境。二是加强学习,提高业务理论水平。通过加强机构编制管理人员思想政治学习,培养机构编制部门工作人员实事求是、公道正派、无私无畏的工作作风和工作态度。通过加强机构编制管理人员业务学习,使其掌握和熟悉运用机构编制法律和法规,提升自身工作能力,更好地为党委、政府领导当好参谋,为全区的经济发展做出贡献。三是加强调查研究,创新工作机制。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要求,针对工作中存在的各种矛盾和问题,机构编制部门要广泛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积极主动地提出体制、职能、机构、编制等方面的改革和建议,充分发挥机构编制部门的参谋助手和把关、协调、监管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