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
1.开展事业单位法人电子证书试点是落实省委编办工作要求,请积极给予工作支持,助推随州顺利完成试点工作。
2.事业单位法人电子证书是中央编办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按照统一标准核发的载有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信息的法律电子证件,与现行纸质法人证书并行使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各单位要制定本单位电子证书管理规定,明确专人负责电子证照申领、变更、管理和应用等工作。
3.单位在办理设立、变更登记时,要及时填报《随州市事业单位法人电子证书申领表》《随州市事业单位法人电子证书第一管理责任人变更申请表》办理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