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积极推行事业单位法人 “双随机、一公开”监督工作
为切实加强事业单位登记监督管理,规范事业单位法人运行,增强事业单位法人信息的公开透明,促进事业单位健康发展,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积极推行事业单位法人“双随机、一公开”监督工作。
建立“一单、两库、一细则”。我局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将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事项(名称、住所、宗旨和业务范围、法定代表人、经费来源、开办资金)和年度报告全部纳入清单,实现抽查内容全覆盖;同时建立事业单位法人名录库和监督检查人员名录库;制定抽查细则,明确抽查内容、比例、频次、程序、方式、责任等要素,确保可操作、可追溯、可考核。
实施监督检查。每年年度报告结束后进行一次年度报告公示信息抽查,对投诉举报多、违规记录多的单位可提高抽查几率。抽查工作过程和结果及时录入登记管理系统,通报举办单位和相关部门。
处理有关问题。对检查出有问题的单位,依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处理。对存在问题的事业单位,要向举办单位及业务主管部门书面通报,请其指导整改、监督执行。检查结果建宗立卷,并录入登记管理系统,全程留痕、有据可查、接受监督。定期对抽查案例进行汇总分析,针对多发问题研究提出预防应对措施。
公开检查结果。自检查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湖北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督平台上进行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的同时,进一步推动抽查工作制度化,切实规范事业单位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