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天门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开展2023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的通知
各乡镇办场园,市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事业单位的监督管理,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对2023年度报告公示工作明确如下:
一、年度报告公示的范围与时间
2023年12月31日前在市委编办登记的事业单位法人,均需通过http://www.gjsy.gov.cn(机关赋码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网)进行2023年度报告公示。
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规定,年度报告公示与网上报送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31日。
二、年度报告需网上提交的材料
(一)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
(二)资产负债表。
(三)经举办单位盖章确认的2023年度报告原件。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实行全程网办,详细操作流程参见附件《事业单位网上登记管理系统操作手册》。
三、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举办单位要加强指导,事业单位按通知要求做好年度报告公示工作。年度报告要实事求是,详细记录业务活动开展情况,不得敷衍应付。举办单位要严格审核把关,确保年度报告公示及时、准确、全面、真实,并符合保密要求。
(二)加强监督,强化约束。对于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年度报告、报送工作敷衍了事、提交材料不齐全的事业单位,责令举办单位督促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