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天门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开展2019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
公示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办场园,市直各单位:
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规定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我办定于即日起至4月30日进行2019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度报告公示对象
2019年12月31日前经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已领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事业单位法人。
二、年度报告报送程序
为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简化审批流程,优化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服务工作,按照“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原则,事业单位无需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纸质年度报告,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工作实行全程网办,程序包括:
(一)登录填报。登录年度报告公示系统如实、规范填写《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二)举办单位审查。将下载打印的《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报送举办单位(上级主管部门)进行保密审查,由举办单位出具确认该年度报告书可以向社会公示的审查意见。
(三)网上提交。通过年度报告公示系统上传全部所需材料,并提交至登记管理机关。注意,务必将经举办单位审查盖章的《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原件扫描(或拍照)上传至“登记管理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相关文件”栏。
具体操作流程参见《事业单位网上登记管理系统操作手册》第一章。
(四)查询审核结果。在年度报告公示系统上查看“最新消息”中的回复消息。
三、工作要求和注意事项
(一)各机关单位要落实主管责任,及时将本通知传达到各下属事业单位,并督促其按期、如实报送年度报告书。提交年度报告是每个事业单位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事业单位是年度报告公示的主体,对年度报告的真实性负责。
(二)对不按时或者不参加2019年度报告公示的,或故意隐瞒情况、弄虚作假、年度报告内容与事实不符的事业单位法人,我办将依照《条例》及《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对未进行提交2019年度报告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进行冻结,并在“天门市机构编制网”网站上向社会公示;对违法的事业单位法人予以处罚,并将其列入事业单位法人异常名录,向“信用中国”网站推送。
(三)已办理登记的事业单位,原电子登录密码图片不能继续使用或遗失的,请向举办单位反映,由举办单位集中向我办申请重新发放。
中共天门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