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2日,武汉市召开市属事业单位分类工作会议,部署安排市属事业单位实际分类工作。会上,印发了《中共武汉市委、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实施意见》、《武汉市事业单位分类工作实施方案》、《武汉市事业单位分类指导目录》以及呈报事业单位分类意见文件样式,明确了武汉市事业单位分类的政策依据、步骤程序、工作要求、纪律规定。武汉市编办主任黄松如在会上强调,要深入学习中央和湖北省、武汉市关于事业单位分类工作的政策文件以及相关会议精神,真正做到用中央和省、市的改革精神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会议强调,要紧紧围绕促进公益事业发展这个根本目的,严格把握社会功能这个根本标准,综合分析各个事业单位的主要职能、宗旨和业务范围以及近年来的履责情况等因素,科学合理划分事业单位类别。要严格分类程序,按照时限要求扎实有序推进,2月中下旬,各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研究提出调整规范和分类的建议;3月上旬前,市编办与各主管部门进行沟通;3月中旬前,各部门按要求向市编委报送所属事业单位调整规范和分类建议的请示文件。要将优化事业单位布局结构贯穿于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始终,严控机构编制。
会议强调,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把政策,不得在分类问题上随意突破政策规定。要增强纪律观念,严格遵守组织人事、财经和群众工作纪律,认真执行机构编制管理规定,严禁借改革之机,擅自提高机构规格、突击增设机构、增加编制和领导职数。要严格财务管理,严禁转移、侵吞、挤占国有资产,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对工作中出现的情况和问题,要加强信息沟通和情况反馈。
会议要求,市直各部门、各单位对本部门、本单位所属事业单位的分类工作负总责,要组建工作专班,指定专门联络员,落实工作责任。要按照这次会议的部署和要求,积极主动、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要加强宣传和舆论引导,搞好政策解读,合理引导社会预期,为改革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蔡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