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脱贫攻坚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平稳过渡,经市委编委批准,区级扶贫工作机构调整设置为乡村振兴机构,主要负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统筹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截至6月16日,全市13个区乡村振兴局全部完成挂牌。其中,江岸区、江汉区、硚口区、汉阳区、武昌区、洪山区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统一更名为区乡村振兴局,仍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挂牌;青山区、蔡甸区、江夏区、东西湖区、黄陂区、新洲区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统一更名为区乡村振兴局,由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挂牌,调整为在区农业农村局挂牌。各区乡村振兴局正式挂牌,既是我市脱贫攻坚战取得全面胜利的重要标志,也是实现“三农”工作重心历史性转移、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的新起点,将有力推动我市乡村振兴工作打开新局面、迈向新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