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以来,孝感市委编办把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不断推进全市机构编制法定化,提升机构编制工作水平。
一是坚持以学习宣传为先导,强化思想引领。通过举办专题会议、研讨班、培训班等多种形式,深入学习《条例》。市委常委会、市委编委会集中学习《条例》,市委编办会同组织、宣传部门印发《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任务清单》,将《条例》学习纳入市直各单位党组(党委)中心组、机关各支部学习内容和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内容,列入2020年市委党校(行政学院)主体班县级干部培训课程。2020年7月24日,市委编办主任为党校县级干部学员授课,详细解读《条例》。另外,市委编办征订400本《条例》单行本,发放至县市区和市直部门主要领导,增强遵守执行《条例》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二是坚持以精细管理为重点,强化规范运行。认真贯彻落实《湖北省机构编制事项工作规程(试行)》,结合该市工作,完善机构编制工作流程,在准确把握动议、论证、审议决定、组织实施四个关键环节基础上,建立清晰化的机构编制审批管理运行机制和流程图,提高工作效率。严格依法执行《条例》规定,对涉及的机构编制重点事项,严格依照《条例》规定的管理权限办理。对正在推进的街道管理体制、疾病预防控制体系等领域改革,从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五大方面,严格规范审批管理,不断提高机构编制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
三是坚持以监督检查为抓手,强化执行效果。将《条例》贯彻落实情况纳入机构编制监督检査范围,组织开展改革后各部门“三定”运行情况及岗位绩效评估,提出机构编制事项调整建议。建立全市领导职数和机构编制问题台账,严格机关编制政策的刚性约束。将《条例》执行情况纳入巡察、选人用人等工作,对违反《条例》和机构编制政策的,依照规定相应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