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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出台市直人才专项事业编制管理办法破解引才难题
时间:2024-05-28              字体:

  为落实市委、市政府人才工作部署,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打造武汉都市圈重要节点城市,孝感市委编办、市委人才办联合印发了《孝感市市直人才专项事业编制管理办法(试行)》,充分发挥编制在人才集聚、人才激励和事业发展等方面的基础保障作用。

  一、聚焦重点领域,强化人才保障。《办法》注重盘活现有事业单位机构编制资源,从市直事业编制总量中统筹200名事业编制,用于保障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或教育、卫生、科技、文化、经济等重点领域缺编的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专业人才。

  二、严控编制管理,确保使用效益。《办法》明确人才专项编制使用和管理应当坚持“总量控制、动态调整、单列管理、专编专用、严格审批”,按所有权和使用权分离的原则管理。人才专项编制不计入单位编制总数,人员纳入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专项事业编制原则上每年使用不超过总量的1/3,使用年限一般为3年,期满收回。各事业单位应充分盘活本单位编制资源,当本单位事业编制出现空缺应主动腾退占用的专项事业编制,以便继续周转使用,切实提升编制资源使用效益。

  三、规范用编程序,提升管理水平。《办法》细化了申请、使用、管理和收回等四个程序,建立了机构编制、组织、人社、财政部门联动机制,加强机构编制与人事管理、社会保障、财政保障等相关政策衔接。《办法》要求,对于使用人才专项编制中失职失责的,按照《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办法》等有关规定对相关单位和责任人实施问责。

  《办法》的出台,将进一步提升编制使用效率,破解事业单位引才难等问题,为我市高层次人才“落地生根”提供强有力的机构编制保障。(撰稿人:市委编办 田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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