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编委第一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咸宁市自今年9月份开始,在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开展一次全方位、全链条、全覆盖的“立体式”机构编制大督查,助力加快打造武汉都市圈自然生态公园城市、奋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咸宁实践提供机构编制和体制机制保障。
深入自查自纠。制定《咸宁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大督查实施方案》,要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逐条对照坚持党管机构编制、落实机构改革、规范机构编制管理、严格执行“三定”规定等四个方面13项督查内容,开展全面自查。机构编制部门依托湖北省机构编制管理大数据平台,结合各单位自查情况,系统梳理党政群机关及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编制核定和领导职数等情况,确保底数清、情况明。
分组实地督查。成立由纪委监委、组织、编办、财政、人社等联席部门组成的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大督查工作专班,分成5个督查小组,深入75家部门及其所属事业单位,采取个别访谈、查阅资料、座谈交流等方式,重点摸排机构设置及职能运转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充分发挥联席部门监督责任,促使机关事业单位更好履行职能职责、科学配置机构编制、合理配备工作人员。
落实整改销号。针对自查和督查反馈的问题,按照“一问题一台账一方案”销号管理模式,分析研判共性问题和个性问题,研究提出政策建议和对策措施。对被督查部门违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的问题,责令限期整改到位;对被督查部门运行中的问题,坚持优化协同高效原则,坚持“瘦身”和“健身”相结合,结合深化事业单位改革精神,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压紧压实部门党组(党委)整改工作主体责任,以责任落实倒逼整改落地。
加强成果运用。深化督查成效,认真梳理分析各类情况,建立健全机构编制科学规范从严管理的制度体系和监督体系。研究制定机构编制事项动议、论证、审议决定、组织实施、监督检查闭环管理办法,健全完善机关事业单位个人岗位责任清单制度,探索创新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制度,制定出台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上下编管理办法,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完善一套制度。加大机构编制预警力度,常态化开展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将检查成果作为调整优化内设机构、整合撤并事业单位、核准用编计划及其他机构编制事项审核批准的重要依据。(咸宁市委编办 龚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