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通城县委编办立足“三抓四精五化”要求,围绕“优化机构编制事项工作流程”积极开展探索研究,推动了全县机构编制工作达到规范化、标准化、流程化、科学化、制度化效果。
认真学习,树立规范理念。将《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三定”规定制定和实施办法》、《湖北省机构编制事项工作规程(试行)》、《省委编办机构编制数字化建设规划(2022-2025)》、《湖北省机构编制管理大数据平台管理办法(试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等编印成册,机关干部人手一本,供干部学习参考。每周四学习例会组织1名股室负责人讲解相关业务对应的法律法规,牢固树立精心、精准、精通、精致的工作理念。
全面梳理,列出事项清单。对机构编制事项涉及到的各项业务工作以及业务办理过程中的内部流转环节等事项进行重新梳理,按“三定”规定制定,“三定”规定修订,事业单位设立、变更或撤销,机构编制业务网上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等五类明确机构编制事项的具体服务内容,列出具体事项清单。
协同研究,制定信息表与流程图。对梳理出来的具体事项,根据各股室分工,分别认领具体事项,由相应股室按照“取消重复、低效环节”原则,制定出规范、详细、易操作的机构编制业务事项办理流程信息表与工作流程图。信息表中详细列出操作步骤与每一步所需或形成的材料,并统一材料模板。
深入调研,及时查漏补缺。调动全办人员成立两个调研组,由办副主任带队,分赴全县各机关事业单位,在现有初步梳理出来的工作流程基础上,全面听取全县各机关事业单位的意见建议,全面掌握详细情况,形成调研意见后,进一步咨询上级编制部门和法制部门的意见,找出流程缺口,及时查漏补缺。
严格落实,达到规范化效果。结合征求意见调研,办调研组人员在全县机关事业单位进行编制法规政策宣讲和相关业务办理流程讲解,对于有疑问的,事后及时沟通耐心讲解,指导其正确按流程办理业务。办机关各股室在受理机构编制业务时对提供资料不全或不规范的,要求重新补齐和完善才给予办理,并要求各股室做到一事一档做好资料归档工作。(通城县委编办 桂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