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严格机构编制管理,严肃机构编制纪律,强化机构编制刚性约束,通城县委编办通过“三措并举”,扎实推进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见实效。
一是形成工作机制。单独设立编委督查股,明确相关职能,明确1名领导分管,配备1名专职干部,负责全县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联合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股开展选人用人专项巡察,与县委巡察同步推进,形成了上下互动、相互协作、相互配合的督查工作网络。
二是明确内容和方法。制定《通城县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实施方案》,明确监督检查的对象、内容和方式,规范监督检查工作流程。内容主要围绕坚持党管机构编制、落实机构改革、履行部门核心职能、严格执行“三定”规定、规范机构编制管理、整改落实上轮巡视反馈问题等。方式主要采取“一听、二查、三证、四谈”,即:一听,听取被检查单位汇报机构编制管理及执行政策规定的落实情况;二查,查看部门相关会议纪录、领导批示、批复发文、大数据平台等资料台账;三证,随机到单位各内设机构及二级部门现场调查论证;四谈,与单位主职、分管人事领导、综合办公室、财务等同志进行座谈。
三是严肃追责问责。2023以来,对全县19家单位进行了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共发现混编混岗、拆分科室、实名制信息更新不及时等机构编制方面的问题31个。针对发现的问题,采取通报和约谈相关责任人的方式,督促整改落实,树牢“机构编制就是法律”意识。(通城县委编办 桂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