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公告共有1个单位。
1、“咸宁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咸宁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
法定代表人
张敏
注销理由
经《中共咸宁市委 咸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咸宁市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咸发[2024]5号)文件精神,咸宁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已经被撤销。
设立时间
2016-02-18
注销时间
2024-11-22
电话:0715-8126571 传真:0715-8126591 电子邮件:xnbianban@126.com 咸宁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禁止使用 | 免责声明 | 鄂ICP备13012575号 Copyright ? 2013-2013 www.xnsbb.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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