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委编办以补齐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暴露出的机构编制工作短板为切入点,强化责任担当,持续深化改革,以“四深化一协同”实际成效更好地服务社会经济发展和市域治理现代化。
一是深化街道管理体制改革。指导探索街道管理体制机制创新,统筹编制资源加强街道干部队伍建设。实行街道权责清单、赋权清单、执法目录、职责准入管理制度,切实减轻基层负担。
二是深化事业单位改革。巩固和完善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基本完成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任务,开展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工作。协同推进行业体制改革,加强行业体制改革与事业单位改革的衔接。
三是深化疾病预防控制和公共卫生领域机构职能改革。优化完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职能配置,加强疾控机构人员编制配备。支持优化基层卫生机构布局,合理配置基础卫生机构编制。加强指挥型急救中心建设。
四是巩固和深化党政机构改革。指导部门落实“三定”规定,实现机构、职能、人员全面融合。指导理顺部门之间、层级之间、部门与所属单位之间的职责关系,持续推进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运行。对接省级层面安全生产、农业面源污染、“三条红线”等职责边界划分,指导优化部门间协调配合机制。对接省级层面森林防灭火、防汛抗旱、地质灾害等工作责任分工,督促指导相关部门压实工作责任。
五是协同做好各类专项体系改革涉及的机构编制工作改革。深入推进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构建精干高效的扁平化组织架构。按照全省统一部署,有序清理规范开发区管理机构,完善“区区合一”“区镇合一”的管理模式。持续推进跨领域跨部门综合执法改革、应急管理体制改革。(市委编办秘书科 周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