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政法〔2016〕8号
2016年度平安法治宣传工作实施方案
各镇(街道、场、园、区),市直各单位:
为全面深化法治仙桃、平安仙桃建设,动员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我市平安法治建设,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弘扬法治精神,唱响主旋律,传播正能量,着力提升群众安全感,提高社会治安满意度、政法机关执法满意度和平安创建参与率、知晓率,市委政法委、市委法治办、市综治办决定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平安法治宣传工作。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以深化平安法治建设为主线,紧紧围绕“平安共建,法治先行”这一主题,依托“1+5”的宣传模式(由市委政法委牵头,全面整合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国安办5个部门资源,充分发挥“两大媒体、政法简讯、文艺汇演、百场宣讲、百块展牌”五大载体的主导宣传作用),大力宣传平安法治建设工作,着力打造“大法治宣传”格局,努力为建设法治仙桃、平安仙桃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二、工作举措
(一)市直单位开展“八个一”活动
1、一次专题部署会议。3月份,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召开平安法治建设工作专题会议,研究制定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并对平安法治宣传工作进行专项部署,组建工作专班,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宣传经费,全面启动宣传。
2、一次集中签名活动。4月份,由各单位主要负责人题写一条关于平安法治建设的字句或标语,并组织本单位全体干部进行集中签名。集中签名标语及活动图片要及时上报市综治办,市综治办将适时对各单位领导题字在媒体进行公布。
3、一场法治宣传讲座。各单位要主动与市委法治办对接,以“百场法治讲座”活动为契机,组织本系统本单位干部职工开展一次全员参与的法治宣传讲座。
4、一次治安联防巡逻。各单位要根据市综治办的统一部署组织一次联防巡逻活动。在晚10点至零点之间,安排7-10人到包挂街道路面(参考义务劳动路段),列队进行治安武装巡逻,要求巡逻人员统一配备一个袖标、一个手电筒、一根巡逻棒。(此项活动作为常态性工作,每逢重大节假日由市综治办统一安排部署)
5、一个平安法治宣传专栏。各单位要在本机关公共场所开设一个宣传专栏,至少每两个月更新一次。在本单位官方网站上开辟专栏,专题宣传平安法治建设相关内容。
6、一条固定宣传标语。各单位要每日在本单位LED屏幕上滚动播放平安法治宣传标语。在本单位机关和宿舍区域内要固定一条平安法治宣传标语。
7、一次普法知识考试。3月份,市委法治办将有关法律知识考试题库分发到各单位,各单位自行组织学习和考试。5月份,市委法治办组织一次全市法律知识统考活动,各单位要推荐2名领导班子成员参加统考,考试成绩将予以通报,并将结果计入本年度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法治建设绩效考核。
8、一篇信息宣传报道。各单位要及时向市委政法委、市委法治办、市综治办报送平安法治工作信息动态,每月不少于1篇。各单位对本系统省级以上机关、媒体报送平安法治建设信息动态每年不少于1篇。要充分利用本单位网站、微博、微信、内刊等宣传平台,集中宣传本单位法治建设、平安建设情况,并踊跃向仙桃日报《法治仙桃》专栏、仙桃电视台《法治仙桃》栏目投稿。
(二)镇(街道、场、园、区)开展“九个一”活动
1、一镇一长廊。要在人口密集的公众场合,以平安法治建设为主题,制作一面平安法治宣传长廊。要求以关键词为题(如选取“平安法治、长治久安、安定有序、安居乐业、见义勇为”等词),以书画为版面,采取图文并茂的形式制作。
2、一镇一窗口。要以综治信访维稳司法联动中心为载体,常年开展法律咨询、平安宣传。要有法律工作人员常年坐班,有宣传专栏、宣传手册。同时,每月要印制一期工作简报。
3、一镇一讲座。要以驻村律师为主,结合全市“百场法治讲座”,适时开展法治宣讲活动。
4、一镇一微信。要建立一个“平安法治(地名)”微信群,以党政领导、综治干部、治安积极分子以及企业家为主,构建一个互动交流的宣传平台。
5、一村一专栏。每村要有一个固定的平安法治宣传专栏,面积不小于3平方米,采取图文并茂的形式,定期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典型案例,每季度至少更新一次。
6、一村一广播。充分利用村级广播设备,每日早晚在村内宣传平安法治建设相关内容。
7、一组一标语。每组创建一幅平安法治建设固定标语,标语形式为“蓝底白字黑体”或者“蓝框蓝字白底黑体”,标语字幅高度不低于80cm。
8、一户一手册。要以治安安全防范注意事项为内容,编印一本宣传手册或撰写一封公开信,分发到每组每户。
9、一户一回访。以网格员和村干部为主,逐户上门给外出务工人员一个电话或短信,及时告知本地平安法治建设相关情况,提高知晓率和参与率。
城区街道办事处除完成“九个一”工作以外,还要重点抓好辖区临街商户LED屏的平安法治宣传标语的滚动播放。
三、相关综治成员单位责任分工
1、市委宣传部负责牵头组织市级媒体开展“平安法治行”系列宣传报道,力争在省级以上媒体有1-2篇正面报道;仙桃日报社、仙桃电视台要结合实际,策划平安法治建设主题宣传,主动走基层找素材,创新打造《法治仙桃》精品栏目。市文广新局组织市级文艺汇演或基层巡回演出时,要编排平安法治类文艺节目。
2、市工商、地税、国税、经信委、工商联以及政法各部门要积极指导企业开展“平安企业法治行”宣传工作。
3、市住建委负责组织落实全市公交车、出租车LED屏上每日滚动播放一条平安法治宣传口号或标语,每季度至少更新一次。
4、市教育局负责指导和组织实施全市中小学生的平安法治宣传教育,通过开展征文、演讲、书画比赛等活动,深入推进平安法治“小手拉大手”活动。
5、市经信委负责协调电信、移动、联通等通讯部门在重大节假日开展短信宣传活动。
6、市委政法委开通短信平台,以《仙桃政法简讯》的形式,实时向全市党政领导干部、“两代表一委员”报道平安法治建设动态,每周一期。同时,开通微信、微博等官方平台,及时传播信息。
7、市直政法各单位要创新手段,扩展平台,重点围绕平安建设、法治建设、队伍建设、服务企业、精准扶贫、见义勇为、严打整治、公正司法、司法改革等中心特色工作有针对性的开展对内对外的宣传。认真落实好“五个一”:即“一把手”工程(一把手要主持召开一次政法宣传工作专题会议)、一份工作计划(制定一份全年宣传工作计划,要有活动、有步骤、有专班、有经费、有考核)、一篇宣传稿件(每月在《湖北手机报法治版》上,不少于一篇信息上稿)、一次典型报道(每季度要在省级以上媒体、内刊上要有一篇有特色的重点工作报道)、一系列主题宣传(充分利用‘两大媒体、政法简讯、文艺汇演、百场宣讲、百块展牌’等五大平台开展主题宣传)。
四、工作要求
1、全面落实责任。平安法治宣传工作是平安法治建设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对提升“一感两度两率”有着十分重大的作用和意义。各镇(街道、场、园、区)、市直各单位主要领导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把舆论宣传工作放在心上,扛在肩上,进一步落实责任,细化方案,强化措施,抓出成效。
2、加强督办指导。各综治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做好平安法治建设宣传工作,既当参与者、推动者又当传播者,同时要积极下到基层督办指导包片乡镇、单位和企业的平安法治建设工作,挖掘培育典型,协调组织策划好宣传报道。
3、严格考核结账。各镇(街道、场、园、区)、市直各单位开展平安法治宣传工作的情况,将纳入本年度综治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法治建设绩效考核范畴,市委政法委、市委法治办、市综治办将适时对各镇(街道、场、园、区)、市直各单位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市通报。
4、及时报送信息。各镇(街道、场、园、区)、市直各单位要明确一名信息报送员,及时将本地本单位的平安法治建设工作动态、先进经验和成果上报市委政法委。市委政法委将以《仙桃政法简讯》、《仙桃长安网》等平台对外宣传,并将来稿和上稿情况每月予以通报。
联系人:市委政法委综合协调科 余莹;联系方式:3491200,邮箱xtzfjx@163.com。
中共仙桃市委政法委员会
2016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