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非税收入完成情况:2015年,全市非税收入共完成302.5亿元,同比增加71.4亿元,增长30.9%,完成预算137.3%。其中:公共预算非税收入139.1亿元,同比增加49.1亿元,增长54.5%,完成预算138%,占全市公共预算财政收入41%。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62.2亿元,同比增加22.3亿元,增长15.9%,完成预算136.9%。2015年,市本级公共预算非税收入完成38.36亿元,同比增加10亿元、增长35.4%,完成预算120.7%,占市直公共预算财政收入50.8%,超额完成了年初任务,为稳增长,保位次作出了贡献。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0.9亿元,下降47.5%,完成预算67%。主要原因是城区国有土地出让收入分配政策调整及出让金收入减少所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4433万元,完成预算102%。 二、主要工作措施 (一)健全工作机制,强化收入征管。1、研究探索收入增长机制。一是加强全口径预算管理。审核汇编2015年度市直全口径非税收入预算73.9亿元,编制下达218家单位部门预算7.6亿元,19家单位政府性基金、专项收入预算54.5亿元。按程序办理23家单位追加收入预算3.2亿元。初步汇编2016年度市直非税收入公共预算43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29亿元,初步汇编187家单位部门预算8.95亿元。二是按照财政部要求,积极做好地方教育附加、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等7项政府性基金转列一般公共预算工作。2015年市直增加收入18280万元。三是积极调整完善城区土地出让收入管理办法。按照要求,将城投公司土地出让收益纳入公共预算,征收2015年度土地出让收益1.2亿元。会同市局综合科聘请中介公司,清算该公司历年划拨改出让取得的土地出让收益,报市政府同意征收1.5亿元。四是加大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征管。对市级国有独资企业、平台公司未纳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的年度利润,按30%比例核定征收入库国有资本经营收益2.7亿元,纳入公共预算管理。五是对类似行政事业性收费或垄断经营服务性收费纳入预算管理。2015年,将10家医疗单位床位费、23家部门预算单位经营服务性收费纳入公共预算管理,增加非税收入近1亿元。2、完善罚没收入征管机制。(1)司法体制改革后,对中央交办的专案涉案财物实行统一集中管理,统一与中央结算。2015年,主动到市中院、夷陵区法院等7个办案单位实行一案一表、清理登记,对已结40个案件下达缴款通知书9份,催缴市级罚没收入6492万元。(2)协调法院、检察院自办案件形成的罚没收入及罚金,在省政府没有出台新的规定之前,仍按现行罚没收入管理政策规定,就地缴入市、区级国库。市、区两级财政部门在法院、检察院办案经费等方面给予支持。(3)加强日常罚没物资清收处理。2015年,会同纪委、物价、执法部门联合清收罚没物资8批次6162件。及时处理罚没物资7批次6039件,其中汽车114辆、摩托及助力车5891辆、其他物资34件,入库变价收入49.48万元。3、健全联合执法机制。与财政监督局联合执法,2015年共开展非税收入、财政专项资金、会计信息质量、经费支出票据、违规发放津补贴等专项检查,共检查单位50多家,查补非税收入3000多万元。4、建立强制征收机制。(1)对7个上交天然气加价收入企业进行汇总清算,下达非税收入催缴通知书,催缴入库以前历年欠款1039万元。(2) 与市道路运管局联合下达催缴通知书,催缴康龙公司拖欠出租汽车经营权有偿出让收入261万元。(3)配合市局企业科,核定2015年度11个国有企业国有资本经营收益5197万元,及时下达征收通知书,催缴入库4433万元。 (二)推进收费清理改革,打造阳光非税。1、积极推进收费清理改革,减轻社会负担。落实普遍性降费政策,坚持“三取消一降标”。 2015年共取消、暂停、减免收费项目59项,减轻社会负担2.48亿元,其中市直1.03亿元。截止2015年底,市直执收非税收入157项(末级392项),其中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23项(末级77项)、政府性基金8项。2、建立和完善收费目录清单制度,打造阳光非税。对照上级《目录清单》,经过反复清理核对,6月18日编制《2015年宜昌市市级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市级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市级考试考务费目录清单》、《市级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以及《2015年宜昌市市级政府非税收入目录清单》,并于6月25日在市政府门户网、“双公开”网上对外公示。11月5日,配合市经信委、市物价局联合印发《2015年涉企收费清单》,广泛向市直单位和个人发放。3、推进财政票据管理改革,实行免费供应。一是在市委党校、公安出入境管理局等4家市直执收单位免费安装财政票据管理软件单位版,全年单位网络开票33163份、金额2200万元。二是联合三峡建行、市公安交警支队积极推广非税收入(交警罚款)一站式自助办理系统,目前已完成软件系统开发、自助硬件设备政府采购手续,正在购置配备中,预计2016年上半年正式推广运行。三是免费供应财政票据。2015年为177个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免费供应各类财政票据1031万份,核销财政票据849万份,减轻社会负担160万元。4、实行非税资金保值增值改革,盘活存量资金。将所有非税收入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对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的各种代收、暂扣往来活期资金,通过打时间差,以协定存款和短期存款的方式实行保值增值,2015年共计增加利息收入5700万元。 (三)优化收缴流程,提升服务水平。一是扩大银行代收网络。2015年,新增非税收入代收银行3家,新增代收网点7个。市直代收银行达到13家、代收网点增加到235个。全年银行代收非税收入51.89万笔、金额112.98亿元。二是完善收入收缴流程。2015年在三峡旅游职院推出学费批量代扣缴款方式,全年开通银行卡2100多张、代扣学费401万元,极大方便了学费缴纳。三是加强非税资金管理。严格按照政府收支科目规定缴库,2015年实现非税收入缴库1380笔、金额69.67亿元。全年按照规定拨付单位往来专项资金939笔、金额35.5亿元。配合做好省财政厅财政存量资金专项检查和市审计局年度财务审计。四是做好收入统计分析。按月完成会计报表,及时编制《宜昌市非税收入月报》,按季进行收入分析,准确掌握收入进度,确保非税收入及时均衡入库。 (四)加强队伍建设,增强履职能力。1、抓好单位内部管理。加强会议培训、公务用车、公务接待等管理,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全年“三公”经费同比下降12%,其中公务接待费用下降23%。配合市局人事科做好干部管理,组织参加全市正科以上干部专项考核,做好11名干部任职或任职转正的相关工作。开展精准扶贫,派驻1名同志作为扶贫工作队员到长阳资丘五房岭村,参加市领导组织召开的精准扶贫专题办公会议,落实会议精神,组织12名干部职工深入到该村10户扶贫户进行结对帮扶。落实市局局长办公会议精神,与宜昌国投公司签订黄河路地块土地的租赁合同,加快该地块有效利用,办理市局大楼一楼改造、办公家具的政府采购,做好办公场所搬迁前的准备工作。2、开展支部党务活动。继续做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工作,完成上报群众路线教育活动意见整改留号工作台账。按照市局统一部署,扎实开展“三严三实”活动,县级领导干部分别从严以修身、严以律已、严以用权等方面撰写心得体会,积极交流学习心得,认真参加市局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参加市局“三严三实”辅导报告、十八届五中全会宣讲、公共管理核心课程等学习培训。开展支部民主评议党员、评选推荐优秀党务工作者。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市局建党94周年纪念活动等。积极组织开展文明劝导、干部无纸化学法及考试、“六五”普法检查验收等工作。3、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六条意见”,认真组织党员干部学习《纪律处分条例》、《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市财政局机关财务管理实施细则》等。2次到党风廉政教育基地接受反腐倡廉教育。加强元旦、春节等重大节日期间的政务值班、综合治理和党风廉政建设。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折不扣落实“十二个严禁”。强化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监督、执纪问责,坚决反对“四风”,提升党员干部拒腐防变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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