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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10举报须知
时间:2013-07-16              

  受理以下问题的举报:

  1.超编进人的;

  2.擅自设立机构或提高机构级别的;

  3.超领导职数、超规格配备领导干部的;

  4.擅自变更机构职责、权限的;

  5.上级业务部门以发文件、开会议、批资金、上项目、搞评比等方式干预下级部门机构编制事项的;

  6.违反机构编制管理权限或审核、审批程序的;

  7.违反“三定”规定和改革方案中涉及机构编制事项的;

  8.伪造、篡改、虚报、瞒报机构编制统计资料的;

  9.挤占、挪用编制,及以虚报人员等方式占用编制并冒用财政资金、“吃空饷”的;

  10.其他违反机构编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的。

  举报注意事项:

  1、举报需要提供违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的具体情况,以便及时受理。以举报某单位超编进人为例,举报人需要提供该单位的编制数、实有人数;如有可能,请举报人尽量提供能反映该单位编制数量的文件、反映该单位实有人员情况的干部花名册、工资发放表等。这些材料可以发传真,也可以用手机或者数码相机拍成数码图片发送邮件。

  2、为使举报问题尽快得到处理,缩短受理工作周期,提高受理和办结的效率,建议举报人先向所在地机构编制部门举报。

  3、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编制是下达到各单位的,而不是下达给具体人的,涉及具体人员去留和待遇等问题的举报,不属于机构编制部门的受理范围。

  4、实名举报将有利于举报问题的受理。请举报人尽可能提供真实有效的联系方式,如电子邮箱、电话(手机)号码等,以便我们及时与您联系,开展调查、核实和及时反馈。

  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0728-6242016;传真:0728-6242016

联系地址:湖北省潜江市  邮政编码:433199
电话:0728-6242016 传真:0728-6242016 电子邮件:qjsjgbz@163.com  投稿邮箱:qjsjgbz@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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