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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委编办“三个一”提升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水平

2026-10-10 来源:阅读: 次 字体:默认大超大

十堰市委编办坚持以规范登记、做实监管、赋能治理为主线,采取“三个一”举措,不断提高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水平。

 摸清底数,夯实基础,实现登记信息“一本清”。大力推行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全事项、全流程“一网通办”,经常化开展“机构编制大数据管理平台”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平台”数据比对,精准掌握机构设立、变更、注销、证书有效期等基础情况,建立健全动态管理台账。对于登记管理工作中的难点、痛点问题制定时间表、任务图,统筹推进工作有序开展。

优化服务,创新举措,实现登记服务“一站式”。严格落实首问负责、服务承诺和一次性告知制度,创新“三种模式”,实现审批流程全面提速。一是打造“信用承诺+容缺办理”模式。建立了事业单位信用承诺制度,要求事业单位在提交年度报告时一并提交《事业单位信用承诺书》,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通过网站向社会公示事业单位作出的信用承诺信息,作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失信惩戒等的重要参考。同时建立容缺办理机制,允许诚信优良等次的事业单位在一定范围优先办理,极大提升了事业单位主动参与登记工作的积极性。二是推行“合并办理+帮办代办”模式。对于法人证书到期又需要变更登记单位,市委编办采取合并办理,精简证明材料提高办理效率,确保服务事项“无积压”。三是坚持“普法宣讲+上门服务”模式。凡受理法人登记管理事项,市委编办坚持先普及政策法规,后办理的形式。对于首次接触登记业务的单位人员,市委编办发放办事指南、操作手册,上门做好法人证书办理登记业务。

把好关口,跟踪问效,实现登记监管“一条链”。坚持登记监管双向发力,把好“三关”全面提升登记监管水平。一是把好事业单位年度报告公示关。制定年度报告审核程序和具体要求,认真审核事业单位年度报告相关事项,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并公示年度报告的,依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一律责令整改;对故意隐瞒情况、弄虚作假、年度报告内容与事实不符的,根据实际情况分别给予书面警告并通报其举办单位等处罚。二是把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关。对市直事业单位按2%的比例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检查采取网络审查和实地核查相结合的形式进行,对发现问题进行现场告知,能立即整改的当场要求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限期完成整改。将抽查结果通过省市平台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三是把好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关。借巡视巡察反馈事业单位法人登记问题整改之机,市委编办主动认领、倒查问题产生的原因及责任人,并在整改过程中进一步压实责任、完善制度流程,不断增强依法登记,主动登记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