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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销登记基本实施规范

2025-04-07 来源:阅读: 字体:默认超大

 


     一、办理依据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三、十四条及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五十一条至五十五条相关规定。

  二、受理和决定机构

  湖北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三、办理数量

  无限制。  

  四、办理时限

  自申请材料受理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办结。

  五、收费依据及标准

  无收费。

  六、办理结果

  注销事业单位法人登记,收缴《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印章。

  七、结果送达

  登记管理机关在“湖北事业单位登记和机关赋码网”发布事业单位法人注销登记公告。

  八、业务监督

  电话:02787235744   

信函:武汉市武昌区洪山路10号洪山大厦A2030 

邮政编码:430071

、咨询查询

1. 业务咨询,请查阅办理指南(www.hbsbb.gov.cn/fmw),或致电(02787236052/87235383

 2. 系统技术咨询,请致电(01069001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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