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动态 时政要闻 > 正文

变更登记基本实施规范

2025-04-07 来源:阅读: 字体:默认超大


     一、办理依据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 第十、十四条及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十五条至第五十条相关规定。

  二、受理和决定机构

   湖北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三、办理数量

   无限制。  

  四、办理时限

  自申请材料受理之日起 15个工作日内办结。

  五、收费依据及标准

  无收费。

  六、办理结果

  经核准变更登记的事业单位取得登记事项变更后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七、结果送达

  在办理时限内,向申请人发放《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八、业务监督

    电话:02787235744   

信函:武汉市武昌区洪山路10号洪山大厦A2030

邮政编码:430071  

  九、咨询查询

1.业务咨询,请查阅办理指南(www.hbsbb.gov.cn/fmw),或致电(02787236052/87235383

2.系统技术咨询,请致电(01069001555

专题